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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儋州市2024年公开招聘小学教师公告(一)-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海南省儋州市2024年公开招聘小学教师公告(一)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补充紧缺学科教师,优化教师队伍的结构和学科配置,推动我市教育优质均衡,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精神,结合实际,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儋州市那大第一小学等5所小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小学教师50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数量见附件1)。

  二、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定校、定岗”的原则。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为人师表,无违纪违法行为;

  3.身体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4.年龄限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2月19日至2006年2月19日期间出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应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6.我市在编教师;

  7.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所在单位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儋州市人民政府官网发布(www.danzhou.gov.cn)。考生报考后应保持手机畅通并及时登陆儋州市人民政府官网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

  (二)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

  1.组织报名。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招考岗位,按岗位的招聘数与应聘该岗位符合报考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进行笔试,未达到比例的,则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考名额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考。

  2.报名网址:http://zp.cpta.com.cn/tyzpwb/?examid=dfdb(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

  3.报名时间:2024年2月19日8:00—2月25日17:00。

  4.报名方式。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包括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和证明材料等、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报考后应及时登录儋州市人民政府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儋州市2024年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信息填报不全或虚假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1)上传证明材料。网上报名时应聘人员所需上传的报名材料为(图片上传要求以jpg图片格式上传,图片大小不超过2MB):

  ①《儋州市2024年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请下载完整填写并本人签字捺印、并贴照片后上传图片);

  ②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合并成一张图片)或社保卡;

  ③毕业证和学位证书(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的应聘人员,还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2024年应届毕业生如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可上传贴有本人照片并加盖院校系公章的如期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证明;

  ④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⑤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承诺书》(附件3)进行报名。

  ⑥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

  ⑦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所在单位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

  ⑧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承诺书(本人签字按手印并扫描上传,见附件4)。

  5.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公告的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已经提交报名材料的考生,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其他岗位。网上报名系统将于2024年2月25日17:00准时关闭,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请考生务必把握好时间提早报名。

  因未达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岗位的考生,可根据报考条件要求重新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2024年2月29日9:00至2月29日15:00,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公开招聘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面试两部分综合计算,均设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按60%计入综合成绩、面试成绩按40%计入综合成绩,总分按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报考同一岗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1.笔试

  ①笔试时间:3月30日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②打印准考证时间:2024年3月25日-2024年3月29日

  ③笔试科目每科分值为150分。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总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计算方法如下: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3

  (2)资格复审: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1:3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确定。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面试前3天在儋州市人民政府网公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资格复审须提供本人考试报名表(签字捺印)、有效身份证或社保卡、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教师资格证书、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承诺书及相应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2024年应届毕业生如尚未取得毕业证书,需提供有本人照片并加盖院校系公章的如期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证明。留学回国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的学历认证。2024年应届毕业生如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需提供《承诺书》(附件3)。委培、定向及财政预算管理在编在岗人员,须提供委培、定向单位及在编在岗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附件5)。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上述材料,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①面试人选:通过面试资格复审人员。

  ②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③面试形式:面试采取微格教学+答辩的方式,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教学基本功等方面。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聘用。面试成绩在儋州市人民政府官网上公布。

   (四)考核与体检

  根据各岗位招聘数,按照考试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考核体检对象(如报考同一岗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考核包括资格复审、政审和考察,同时考核对象需提供以下材料:

  1.《儋州市2024年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其中的报考人承诺书栏必须手写签名加按手印)。

  2.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教师资格证。

  3.有关部门的思想品德鉴定意见(应届毕业生原则上毕业学校出具、往届毕业生由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地居委会(村委会)出具)。

  4.考核对象提交个人档案到儋州市教育事业发展服务中心信息管理科审核。凡有关材料信息不真实或不符合要求的,取消报考人员聘用资格。

  5.事业编制人员录用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

  (五)预录与递补

  经考核与体检合格后,依据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确定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岗位名额,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儋州市人民政府官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间,如有群众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宜聘用的,一律不予聘用。

  公示期间不再进行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问题反映,但所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将拟聘用人员报市人社局核准后按照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五、聘用人员待遇及管理

  (一)聘用人员享受海南省儋州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签订5年服务期聘用合同(含试用期);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除聘用合同。被聘用的教师应在我市服务满5年以上(含5年)才能申请流动。

  六、其他

  (一)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也不组织编写、出版或指定任何考试用书。

  (二)本公告由儋州市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三)联系方式

  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898-65373722、0898-65351474、0898-65338399

  招聘事宜咨询电话:(0898)23334285

  (咨询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注:节假日期间不予咨询,敬请谅解。)

 

      附件:1.儋州市2024年公开招聘小学教师岗位计划表

       2.儋州市2024年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3.承诺书

            4.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承诺书

            5.同意报考证明

            6.思想品德鉴定意见

 

 

儋州市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2月5日

附件列表:
附件1.儋州市2024年公开招聘小学教师岗位计划表.doc
附件2.儋州市2024年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承诺书.doc
附件4.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承诺书.doc
附件5.同意报考证明.doc
附件6.思想品德鉴定意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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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石台中学2024年引进教育人才公告

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县战略,进一步加强石台中学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经批准,决定开展石台中学2024年引进教育人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师范专业毕业生。

二、引进计划

引进教育人才共5名(具体计划见附件1)。

三、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及职业道德;

(三)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四)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3年5月2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5月21日及以后出生);

(五)符合引进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附件岗位表“专业”参照《安徽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等。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带括号,括号里的信息只能代表所学内容有所涉及,不能认定为专业(教育部公布的“专业指导目录”中自带括号的除外),考生只能以括号外的专业名称报考相符合的岗位。考生不能凭专业(学业)证书、结业证书、辅修证书、毕业证书上的辅修专业报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引进方式

采取“专业测试加体检、考察”方式进行。

五、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告

安徽省石台中学2024年引进教育人才公告于2024年5月16日在石台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21日-5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2.报名地点:石台县人社局(地址:石台县仁里镇和平南路劳动巷3号)  

3.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专业测试(考试)。报考人员须如实提供《安徽省石台中学2024年引进教育人才报名表》(见附件2,登录公告网页下载自行填写)、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属参加2024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需提供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等级证书和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承诺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2寸免冠同底照片3张。其中,2024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生证原件、复印件和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且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承诺书。

(2)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3)为确保引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引进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该岗位引进计划数。

如同一岗位报考人员超过20人的,则按先笔试后专业测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按笔试成绩取前10名进入专业测试(笔试成绩不计入最终成绩,最后1名如有并列,则一同进入专业测试环节)。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组织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另行公告。

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四)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采取试讲(无生上课)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综合素质能力、仪表举止等。

专业测试成绩总分为100分,成绩计算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专业测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设定成绩最低分数线为7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同一岗位专业测试成绩相同进行加试,加试内容另行通知。

专业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本次引进人才不收取专业测试考试费用。

(五)体检与考察

专业测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数和报考人员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及《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教资〔2014〕7号)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岗位匹配、诚信记录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综合专业测试、体检、考察等情况,确定引进人才名单,在石台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核准报批相关手续。

引进人才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事业编制),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5年,试用期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引进人才各环节信息,均在石台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请报名考生及时登陆查询查阅。同时,报名考生须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公告由石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石台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66-6027685(县教体局)

                0566-3295055(县人社局)

监督举报电话:

0566-3296660(县纪委监委派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

0566-6021059(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教体局纪检监察组)

                                                                                                                                                                              石台县委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 

                                                                                                                                                     石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石台县教育体育局

                                                                                                                                                                                         2024年5月16日

 

重庆市九龙坡职业教育中心2024年招聘公告

因学校发展需要,现公开招聘非编教师、驻校教官、生活老师14名。

一、招聘计划

1.教师8名(其中高中数学、化学、物理、生物、历史、日语教师各1名,体育教师2名)

2.驻校教官4名

3.生活老师2名

二、招聘条件

基本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身心健康,品行良好,热爱教育事业,能胜任岗位工作。

同时还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一)非编教师

(二)驻校教官

1.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丰富驻校教官工作经验者可放宽学历到高中;

2.限男性,年龄35周岁及以下;

3.热爱学生、责任心强,善于与学生和家长沟通,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团队协作、信息化工作能力。能长期住校工作,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4.党员、在部队期间曾担任思想政治工作、有学校相关工作经验优先考虑。

(三)生活老师

1.大专及以上学历,有丰富的学校宿舍管理经验者,学历可放宽到高中;

2.限女性,年龄30周岁至46周岁;

3.热爱学生、责任心强,善于与学生和家长沟通,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团队协作、信息化工作能力。能长期住校工作,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三、福利待遇

1.参照在编教职工,待遇优厚,建立工资增长考核机制;

2.购买五险;

3.招聘录用后的教师,可参与职称评定。

四、招聘程序

1.非编教师

笔试→面试→体检

2.驻校教官、生活老师

面试→体检

五、报名

1.时间:即日起报名,聘满截止。

2.方式

应聘人员将个人简历、相关证书、一张个人生活近照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邮箱148449713@qq.com(教师岗)、335830454@qq.com(驻校教官、生活老师),邮件及简历命名为“应聘XX+姓名+电话+应/往届+学历+毕业学校”。

应聘教师咨询电话:

13883898356(徐老师)

15223057608(石老师)

15023755792(刘老师)

应聘驻校教官、生活老师咨询电话:

13883864997(张老师)

15736504351(李老师)

 

广西省河池市宜州区教师招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文件规定,为满足我区中小学用人需求,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我区定于2024年5月19日参加“2024届河池学院毕业生双选会”,自主招聘中小学教师33名,招聘其他资格条件及招聘程序等相关要求请查阅2024年3月22日在河池人才网发布的《河池市宜州区2024年第二次自主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欢迎符合条件人员前往现场应聘。

一、招聘会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5月19日(星期日)9:00-12:30

地点:河池学院东区田径场。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取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7.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19日至2006年5月19日期间出生)。

9.凡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及其他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具体岗位报考条件详见《河池市宜州区2024年自主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表(空缺岗位)》(附件1)。本次招聘岗位涉及的专业要求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附件2)。

10.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学历、学位、年龄、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4年5月19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取得职(执)业资格及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学历、学位截至日期为2024年7月31日。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7.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要求

1.填写《河池市宜州区2024年自主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份,并张贴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2.非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等原件(现场核验后退回)及复印件各一份;

3.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所在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各一份;

4.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一份。

联系电话:河池市宜州区教育局0778—3188260

附件:1.河池市宜州区2024年自主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表(空缺岗位).xls

2.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xlsx

3.河池市宜州区2024年自主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4.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docx

河池市宜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16日

广西省河池市凤山县教师招聘公告

为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桂教规范〔2019〕19号)和河池市教育局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组织参加2024届河池学院毕业生双选活动的通知》(河教发〔2024〕10号)精神,经县人民政府批准,我县决定参加2024届河池学院毕业生双选会活动,招聘教师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会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24年5月19日(星期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其中9:00—12:00报名,13:00—17:00面试)。

(二)地点:河池学院东区田径场。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双选会招聘教师共13个岗位20名,具体要求详见《凤山县参加2024届河池学院毕业生双选会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一)凤山县第二高级中学教师。共5个岗位11名(事业编制)。

(二)乡镇初级中学教师。共8个岗位9名(事业编制)。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履行聘用岗位职责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工作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5月19日至2006年5月19日期间出生)。

具体报名条件以《凤山县参加2024届河池学院毕业生双选会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为准。招聘专业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专业要求(附件4)。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入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

4.已录用为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为河池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事业编制、聘用教师控制数)未满2年(含试用期内的人员)或未满原报考岗位服务期限要求。

5.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参加招聘);

6.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或被辞聘未满5年的。

7.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含聘用控制数)及在职特岗教师

8.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或者正在接受有关部门立案审查调查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对象和其他条件。

1.招聘对象:河池学院和其他高校2024届、往届普通高校毕业生。

2.教师资格证:往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于2024年5月19日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截止2024年7月31日。2024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

四、招聘会签约办法

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三个环节进行,经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合格的人员,按岗位招聘计划1:1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签约人员名单,并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所需材料。

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所学校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双选会上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凤山县参加2024届河池学院毕业生双选会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一份,并贴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2.应聘者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相应岗位教师资格证原件(现场核验后退回)及复印件一份;

3.2024届毕业生无法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相应岗位教师资格证书原件的,须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一份;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一份。

(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工作组按照招聘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一个环节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材料不全、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面试。招聘工作组根据资格审查情况,通过综合择优比选,按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以电话通知的方式通知入围人选按要求进行面试,未接到电话通知面试的考生,视为没有入围面试资格。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面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能力、人际交往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求职动机匹配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在招聘会当天进行,具体时间、地点临时选定,以电话通知为准。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6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列为签约人选。

(四)确定意向人选。根据面试情况,确定意向人选,签订就业意向协议。

(五)体检、考察。

1.体检。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由县教育主管部门会同县人社局及县纪委监委统一组织入围体检人选到县级及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实施细则及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社规〔2024〕3号)、《关于做好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考核、审批工作的通知》》(河人社发〔2023〕56号)的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出现2人以上(含2人)成绩并列时,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通过加试方式确定入围体检人选。

2.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作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单位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关于做好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考核、审批工作的通知》》(河人社发〔2023〕56号)的要求执行。按照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表现、志愿服务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

考察工作主要是考察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出现2人以上(含2人)成绩并列时,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通过加试方式确定入围体检、考察人选。

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达不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以及经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存在严重违纪违法及失信行为的;如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经核实后,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2024年应届毕业生在2024年7月31日前仍无法提供相应岗位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原件者,作为自动放弃聘用处理。

(六)公示和聘用。

1.根据体检与考察结果,将拟聘用考生基本情况在河池人才网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凤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间及公示结束后或下达聘用通知,报考人员提出自愿放弃或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进行递补。

2.招聘单位与新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新聘人员在所聘用岗位上服务年限不少于3-5年(事业编制5年,聘用教师控制数3年)。签订聘用合同时应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为12个月,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在聘用期内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隐瞒个人违纪违法行为的,经核实后,取消其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3.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纳入单位岗位设置总量,聘用期间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科研立项等方面享受在职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六、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二)在双选招聘过程中,凡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与考生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三)报考人员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必须保持通讯畅通,因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有误或未保持通讯畅通影响本人报考的,责任自负。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凤山县教育局、凤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或研究解决。

招聘咨询电话:凤山县教育局人事股:0778-6816345;

凤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股:0778-6811973。

1.凤山县参加2024届河池学院毕业生双选会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5.16.xls

2.凤山县参加2024届河池学院毕业生双选会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5.16.xls

3.凤山县参加2024届河池学院毕业生双选会招聘教师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5.16.docx

4.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xlsx

凤山县教育局

凤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16日

浙江省温州市瑞安中学教师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瑞安中学教师队伍建设,优化师资结构,根据《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人才〔2007〕184号)、《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等精神,结合学校用人需求实际,经研究,2024年浙江省瑞安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教师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

(二)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及技能条件;

(三)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四)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取得外国国籍或获取国(境)外永久居留资格、长期居留许可等情况,具有温州市户籍(以2024年5月21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或籍贯,瑞安生源放宽至全国户籍;

(五)年龄要求为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瑞安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以及2023年9月1日以来参加瑞安市事业单位招聘并体检合格或签订就业意向书等报考人员;

2.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3.与委培委托单位未解除培养协议或解除培养协议后未满约定不可报考期限的定向生、委培生;

4.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规定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

5.被依法认定为失信联合惩戒的人员;

6.与所报考招聘岗位之间存在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符合招聘对象基本条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本科阶段为教育部公布的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以下简称“‘双一流’高校”,附件1);

2.具有对应学科的高中教师资格证书,且本科期间曾获得校级(及以上,下同)“优秀毕业生”或“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或获得校级三等奖学金及以上(不含励志奖学金,校团委或校处室<部门>颁发的不列入校级资格)、或综合成绩排名为其所读学校同专业前30%、或大学毕业后获地级市综合荣誉称号或教学方面比赛获地级市二等奖及以上。

三、招聘岗位及具体计划数和要求

(一)语文教师岗位2名,地理教师、化学教师岗位各1名。具体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学位、教师资格、普通话、报考专业等要求详见《2024年浙江省瑞安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2)。

(二)国(境)外毕业生须于2024年5月2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其学历视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三)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时间起止问题和证书证件(证明)取得时间的,除已注明的外,以证书证件(证明)中落款时间为准,计算时间均统一截至2024年5月21日。

(四)截止到规定时间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5月21日。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五)报考专业资格审查按《2024年浙江省瑞安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教师专业资格审查办法》(附件3)执行。

(六)瑞安市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须在2024年5月21日前取得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

四、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报名和资格初审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网址:http://rszp.rajyj.com(瑞安市教育人事考试录用系统)。

1.报名与资格初审

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5月22日9时—2024年5月24日17时。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5月22日9时—2024年5月24日18时。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相关信息,逾期不再受理。仅注册不报名的,视为无效报名。

报考人员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后,由用人单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须上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受报名人数等因素影响,各位报考人员要尽早报名,认真选择报考岗位,并尽量预留足够的资格初审时间。

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行为的,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招聘计划数调整

本次招聘岗位设定1:2开考比例。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不足招聘岗位计划数2倍的岗位,将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并在瑞安市人民政府网站相关栏目公布。

(二)笔试

笔试科目为《学科专业知识》一门,满分10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尾数四舍五入。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予入围资格复审。

本次笔试科目采用网络和读卡评卷的方式。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规定,除零分、缺考和违纪违规等特殊情况外,其他情况不予查分。

1.笔试时间:2024年5月26日(星期日)上午9:00—10:30。

具体笔试地点、考场等见《笔试准考证》。

2.打印准考证时间:2024年5月25日13:30—5月26日9:30。

考生可自行登入瑞安市教育人事考试录用系统进行打印《笔试准考证》及《考生须知》。考生须仔细核对姓名、身份证号码、报考岗位、考试科目等相关信息。在此期间,准考证遗失的可自行登入再次打印。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及其他要求参加笔试。

(三)资格复审(须本人到场)

1.入围资格复审条件。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不超过招聘岗位的计划数1:4的比例确定入围资格复审对象,以电话通知形式通知入围资格复审对象,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同分的一并入围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时间为2024年5月27日。由用人单位对入围资格复审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并向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

3.资格复审材料。入围考试人员须按通知的时间提供报考岗位所需条件的相应材料,所有证书等材料均须原件(原件验证后返还,证明材料的原件均不返还)和一份复印件,未提供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1)《2024年浙江省瑞安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教师报名表》(附件5)一份并签名。

(2)身份和户籍证明。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和有效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以瑞安生源为报考条件的考生(户籍或籍贯为温州市的除外),须提供在瑞参加高考证明、高中毕业证书;以温州籍贯为报考条件的考生,以户口簿上记载的信息为准。

(3)教师资格证书。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须提供与报考岗位学段学科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尚未取得与报考岗位相适应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本科阶段为“双一流”高校毕业的,须提供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承诺书;本科阶段非“双一流”高校毕业的,须提供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承诺书。

(4)普通话证书。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须提供二甲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报考其他岗位的须提供二乙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尚未取得与报考岗位相适应普通话证书的考生,在提供教师资格证书承诺书时一并提供普通话证书承诺书。

(5)学历学位证书。已取得学历、学位的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包括本科、研究生);全日制普通高校2024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须提供本人《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并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承诺书。涉及学历证书的须提供相应的在线验证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国(境)外留学归来的报名人员,须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6)照片。免冠单寸彩色近照2张。

(7)其他材料。“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证书和奖学金证书、学校(学院)出具的综合成绩排名证明材料及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所需提供的荣誉证书或证明等。

瑞安市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4.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入围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资格。出现以上情况产生空缺名额的,其空缺名额在该岗位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参加笔试的考生须保证手机畅通,以便联系。因无法联系到考生的(首次联系无果后,发送短信提醒,半小时内再经2次电话联系,仍无法联系的),将视为自动放弃入围资格复审。

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和递补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不再另行公告。

(四)面试

面试初定于2024年5月27日,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面试满分100分,采取上课形式(现场有学生),时限40分钟。教材与教学参考资料在现场统一提供,准备时限90分钟。面试成绩设置最低分数线70分(含),低于70分的不予入围体检。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合成,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同分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同分的学历高者优先,如仍相同则另行加试,加试采用基本素养面试答辩方式。

(五)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入围体检人员公告发布后,出现经查实因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因个人各种原因放弃入围体检资格的,其空缺名额在该岗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入围体检对象不再另行公告。体检工作公告发布后,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或因各种原因放弃的,其空缺名额不予递补。考察工作公告发布后,若放弃资格的,将影响个人征信。

入围体检人员在妊娠期内的,须在体检工作公告发布之日起1年内完成体检,否则取消入围考察资格。体检合格的确定为入围考察人员。

报名时尚未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并提供相应证书,否则按考察不合格处理。报名时尚未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且本科阶段非“双一流”高校毕业的,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按考察不合格处理。

(六)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瑞安市人民政府网站相关栏目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须按规定程序与学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配合学校完成聘用手续办理,如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且2年内不得参加瑞安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考试。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行负责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关系,办理聘用手续时提交相关解除证明材料,未按规定时限及要求提交相关解除证明材料,取消聘用资格。办理聘用手续前,考生须将个人档案转入瑞安市教育局,非瑞安户籍的聘用对象须落户到瑞安市。人员岗位聘任根据用人单位的岗位设置情况而定。

本科阶段为“双一流”高校毕业的,聘用后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后方可转正,聘用人员在事业单位工作员介绍信开具后2年内未取得与招聘岗位相适应教师资格证书的,解除聘用合同。

新聘用的教师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含试用期)。新聘用的教师按有关规定实行见习期(试用期),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在招聘过程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或扰乱报名秩序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并影响个人征信,且2年内不得参加瑞安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考试。

(二)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等执行。

(三)女性报考者因妊娠而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所有体检项目的,应提出延期体检申请,并与瑞安市教育局签订延缓体检约定书,待妊娠期结束后,须及时申请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其体检合格后,方可在报名岗位中选择剩余的学校岗位。

(四)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瑞安市教育局会同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瑞安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0577-66803302,监督电话: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577-65812876、瑞安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府办纪检监察组0577-65815611。

本次招聘有关事项均在网站公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网站信息。瑞安市人民政府网站相关栏目(首页->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教育信息->招生招考)。

附件:1.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xls

2.2024年浙江省瑞安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教师岗位一览表.docx

3.2024年浙江省瑞安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教师专业资格审查办法.docx

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x

5.2024年浙江省瑞安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教师报名表.docx

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瑞安市教育局

2024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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