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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郑州新密市2024年第一高级中学招聘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南郑州新密市2024年第一高级中学招聘教师公告

  新密市第一高级中学创建于1931年,现占地138亩,是河南省示范性高中、郑州市首批示范性高中,坐落在新密市老城,毗邻密县县衙。学校以“育优秀人才,创中华名校”为办学目标,确立了“尊重个性,挖掘潜能,对学生发展负责,对祖国振兴负责”的办学理念,大力开展素质教育,取得了显著成绩。

  近年来,新密一高先后荣获“河南省示范性高中”、“河南省文明单位”、“河南省为人师表,育人楷模先进单位”、“河南省德育工作先进集体”、“河南省双新实施师范校”、“河南省先进家长学校”、“郑州市文明校园”、“郑州市教育教学先进单位”、“郑州市家长学校示范校”等数百项荣誉,被社会各界誉为“育人胜地,人才摇篮”。

  根据学校工作需要,拟招聘代课教师数人(其中高中语文教师1—2名,高中数学教师1—2名,高中物理教师1—2名,高中化学教师1名)。招聘要求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有高中教师资格证(或者在2024年7月1日前拿到高中教师资格证);

  2.愿意从事教育事业,能长期任教,有普通高中教学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3.责任心强,身心健康,有团队意识和协作精神。

  二、招聘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均不予录用:

  1.与原单位劳动关系(含有关协议)尚未终止、解除者;

  2.条件不合格或在应聘、面试、体检、测试过程中弄虚作假等不符合聘用条件者;

  3.有违法行为或不诚信行为,被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等处理过的人员。

  三、聘用方式

  首聘期限为1年,试用期1个月。

  四、招聘程序

  1.递交求职简历。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2月19日前, 应聘人员将应聘材料(个人求职简历,有效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xmygbgs@163.com。学校人事部门对应聘人员材料进行分类筛选,确定拟面试人员名单并通知本人。

  2.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接到学校面试通知后,须携带学历证书、居民身份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彩照1张到学校参加面试。原件办公室审核后退还本人,办公室留存复印件一份。

  3.审批聘用。学校按应聘人员业务面试成绩的综合分高低以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经校委会研究批准后确定,确定聘用的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若确定聘用人员因故不能来校工作,在余下的拟聘用人员中按综合分高低依次递补。

  五、待遇如下

  月工资4000至7000之间,多劳多得,学校提供单身公寓一间,支持参加新密市招教考试。试用期满比照新密市人事部门现时确定的同类人员工资待遇确定工资。

  六、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老师

  联系电话:13849079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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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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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临沧市2024年第九批普通话水平测试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县域普及普通话成果巩固提高工作,助力语言脱贫攻坚,提高广大干部群众普通话水平,聚焦就业导向,优先保障有测试需求的社会考生。经研究,临沧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将组织开展2024年第九批普通话水平等级培训测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培训及测试安排

(一)报名、培训、测试时间及地点

1.线上报名日期:5月9日至15日,系统开放时间5月9日9:00,人数满300人系统关闭。

2.培训时间及地点:5月17日(星期五)下午14:30-16:30,

临沧卫生学校(电教室一)。

3.测试时间及地点:5月18日(星期六)上午8:00开考,临沧卫生学校(教学楼415室)。

(二)报名方式及要求

1.报名请登录网址:https://bm.cltt.org/#/index。在线报名主要流程:进入“在线报名”首先“点击注册”,并按要求完善个人信息(“※”号为必填项,注:照片必填项考生可自选一张图片上传即可),注册后选择“我要报名”,选择测试站点依次按流程报名,考生填报个人信息必需准确无误方可参加测试。

2.考生在上一次测试成绩未公布前不得重复报名。(即:还未查到成绩的考生,无法参加测试,请考生报名时自行确认。)

二、报名对象:社会人员。

三、准考证领取

登录网址:https://bm.cltt.org/#/index(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进入“准考证打印”入口考生自行打印或请测试点打印准考证均可(测试前出示身份证和准考证方可参加测试)。

四、现场确认信息及缴费

1.现场确认信息和缴费时间为5月17日(上午8:00—11:30),在临沧卫生学校电教室一进行,未进行现场信息确认不得参加本次考试,现场照片采集与测试当日同步进行。

2.普通话培训费及测试费由临沧市普通话水平测试考点——临沧卫生学校收取,测试点将严格按公示收取相关费用,收取方式在现场确认信息时统一安排。

3.未按规定时间现场确认信息、缴费和照片采集的考生将不安排测试。

五、普通话测试安排及照片采集

考生需按照准考证时间,提前30分钟由本人携带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普通话测试点临沧卫生学校电教室一候考,由工作人员统一带到阅览室进行现场信息和照片采集确认,并参加测试。

六、成绩查询及纸质证书领取流程

(一)成绩查询

考生查询成绩请登录网址:https://www.cltt.org/#/webHome (国家普通话测试网)或http://gjzwfw.www.gov.cn/(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查询。

(二)纸质证书领取

根据《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51号),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分为纸质证书和电子证书(在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上查询)。二者具有同等效力。

自2022年1月1日起普通话等级证书由国务院语言文字工作部门统一印制新版纸质证书,并由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发布普通话测试成绩,并在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由国家测试机构向省级测试机构发放,又由省级测试机构向市级测试机构发放方能向考生核发。临沧市每批次普通话查询成绩45个工作日以后尚未查到成绩的考生请咨询市普测站。

1.纸质证书领取时间及地点

纸质证书按考生所选择的测试地点来领取,具体时间和地点如下:

①考点:临沧卫生学校和临沧技师学院。领取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8:00;领取地点:临沧市人民政府大楼3008室。

②考点:凤庆县、镇康县、云县、永德县、沧源县、耿马县、双江县等七个考点,领取时间和地点按各测试点“公告”的具体时间和地点领取。

2.证书领取方式和时限

(1)本人领取: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领取。

(2)委托他人代领:受委托人须携带考生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受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

(3)考生领取纸质证书的时限为自测试日期起的一年内,过期不再受理。

(4)自2022年1月1日起,纸质证书遗失的,不予补发,考生可通过国家政务平台查询测试成绩,查询结果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七、普通话考试信息咨询电话

临沧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0883—2139047;

临沧卫生学校普通话测试点:0883—2151282。

临沧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

临沧卫生学校普通话测试点

2024年5月8日

四川省宜宾市2024年5月普通话水平测试的通告
根据工作安排,决定开展2024年5月普通话水平测试。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测试对象  
愿意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的公务员、企事业单位人员、窗口行业、公共服务行业及其他社会人员,测试名额1000人。
二、报名时间
2024年5月20日上午9:00开始,名额有限,报满即止。
三、报名网址
https://bm.cltt.org (推荐使用谷歌浏览器)
四、测试费用
按照《四川省发改委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全省教育系统开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2〕484号)规定,测试现场收取测试费50元/人。
五、测试时间、地点及测试证件
(一)测试时间
2024年5月30、31日(每日上午9:00开始测试)。
(二)测试地点
宜宾开放大学(市师培中心),地址:叙州区南岸东区利民路15号。
(三)测试证件
测试当天,请考生携带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测试。
六、准考证打印
2024年5月27日—29日可在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网址https://bm.cltt.org/)打印准考证。
七、成绩查询、证书领取
(一)成绩查询
测试结束30个工作日左右可在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网(网址https://www.cltt.org/)查询成绩。
(二)证书领取
测试3个月后纸质证书会寄到本测试站,具体领取时间请关注“宜宾市教育和体育局官网”和“宜宾教育体育”微信公众号发布的证书领取通知。
八、特别提示
(一)根据《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起,纸质证书遗失的,将不再予以补发。考生可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绑定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二)本测试站从未委托其他机构进行报名缴费,请广大考生务必通过正规渠道报名,切勿相信任何中介“代报名”“内部名额”“包考包过”等谣言,以免上当受骗。
九、咨询电话及时间
咨询电话:0831—2222163。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宜宾市普通话水平测试站
2024年5月8日
内蒙古科技大学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在全区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中开展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的通知》(内教字[2004]51号)、《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工作的通知》(内教语用函[2022]21号)等文件精神,我校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工作站决定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测试对象

1.全校在籍本专科生、研究生。

2.尚未取得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或普通话水平等级未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的专任教师。

二、报名流程

1.报名时间:5月9日10:00-5月11日24:00

2.报名方式:电脑端登录bm.cltt.org报名并缴费(优先使用谷歌浏览器),没有账号的先根据提示注册信息。具体报名、缴费流程请参考附件。

三、收费标准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普通话水平测试费等收费标准的通知》(内发改费字[2009]78号)文件规定,

我校在校学生:测试费:25元/人;

我校在职教工:测试费:50元/人。

四、测试时间

本次测试日期为5月18、19日两天,具体报到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五、注意事项

1、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中第十九条规定,在岗教师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为配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示范校评估工作,我校专任教师普通话测试均需取得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2、本次测试名额共1000人。

3、报名成功后至测试日期前一日,考生需登陆报名网站bm.cltt.org打印准考证,考生需于准考证标示时间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到指定地点报到。

如因特殊情况导致测试日期变动,测试站会提前通过雨课堂、公众号发布通知,请考生务必关注微信公众号:内蒙古科技大学教发中心,以免错过考试、领证等相关通知。

附件:普通话系统报名、缴费流程.docx

 

内蒙古科技大学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工作站

2024年5月8日

广东广州市贸易职业高级中学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普通高中教师公告

广州市贸易职业高级中学创办于1949年,是一所与新中国同龄,与改革开放同行,与越秀区同发展的老牌名校。学校地处千年商都核心、广州文脉之源,是广州市首批综合高中试点,也是越秀区辖内唯一公办全日制省级重点职中。学校坚持“向新而生,向质而立,向未来而行”的办学理念,旨在培养志存高远、守正知新、智创未来的高质量人才。

  为满足广州市贸易职业高级中学开展综合高中试点工作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广州市越秀区教育局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广州市贸易职业高级中学事业编制普通高中教师8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地点设在广州市,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教师。具体岗位详见《广州市贸易职业高级中学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普通高中教师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一)非2024年毕业的往届生:指于2023年12月31日(含)前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不含在读研究生)。

  (二)2024年毕业生:指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三)不限: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报考。

  说明: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的通知》和本公告规定的相关条件,可报考相关岗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具体参阅:http://www.gz.gov.cn/zwgk/fggw/sfbgtwj/content/post_6454314.html),并按要求办理入户手续,在聘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年毕业生;

  2.受过刑事处罚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被开除公职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越秀区教育局局属单位的在职在编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期限计算至报名截止日。

  (三)其他条件

  1.应聘人员年龄须在35周岁或以下。具有博士研究生或具有与应聘岗位相应学段和学科高级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或以下。应聘人员所涉及年龄的时间点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2.应聘人员须具有本科(含)以上学历及学士(含)以上学位。其中,如以研究生学历及硕士(含)以上学位进行报考的,必须同时具备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具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24年毕业生须以应届毕业学历专业报考。应聘人员报名所使用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应互相对应,即本科毕业证书对应学士学位证书,研究生毕业证书对应硕士或博士学位证书。

  3.应聘人员所修学的专业必须符合岗位表的要求,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为准。以研究生学历报考者,研究生专业须符合专业代码要求,不要求本科专业同时符合(岗位表中有要求的除外)。

  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所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在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环节,境内学历应聘人员须提供加盖院校公章的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国(境)外学历应聘人员须提供原版课程成绩单、学校官方专业情况介绍等,并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应聘人员本人须对翻译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网上报名提供原件扫描件,后续环节提供原件查验。对于以相近专业报考的应聘人员,在招聘全流程任意一个环节,区教育局认定为不符合专业报考要求的,将被取消资格。

  报考岗位有专业方向要求的,若应聘人员的毕业证书或课程成绩单(加盖院校公章)等材料无法明确显示专业方向的,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由院校出具的专业方向证明等相关材料,供审查是否符合要求。持国(境)外学历应聘人员无法提供专业方向证明材料的,是否符合招聘要求由区教育局会同招聘单位认定。

  4.应聘人员应具有二级乙等或以上普通话测试合格证书、具有高中学段和招聘岗位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报考英语教师岗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国家专业英语八级合格证书,或雅思7分(含)以上、托福95分(含)以上成绩单。

  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24年毕业生须于试用期内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暂未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普通话测试合格证书、国家专业英语八级合格证书或符合岗位要求的雅思、托福成绩单的2024年毕业生须在办理入职手续前取得。

  四、招聘程序

  (一)网络报名

  1.报名时间和方式。2024年5月10日(星期五)上午9:00至5月18日(星期六)下午17:00止,应聘人员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或通过微信公众号“事招雷达”,按照网上提示方法填写个人资料进行网络报名。具体流程为:访问报考系统——注册账号——填报岗位相关信息——填写报名资料——上传照片——报名确认——自行打印报名表。

  2.报名初审。网络报名时不进行人工资格审查,采取系统自动审核方式,系统初审通过后即可参加后续环节。

  3.报名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应认真对照招聘规定的报考条件,报名即视为已完整阅读并全面理解公告,确定自身满足报考条件。存在不符合此次报考条件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报名时应按照报名系统要求认真填写相关资料。因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时未按规定填写资料导致不通过报名初审,或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后续环节被取消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2)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完全一致。港澳居民可以使用“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并填写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号进行注册、报名。一旦在网上完成报名流程,不得改报。报名时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未按规定上传照片的,视同未报名处理。

  (3)已在越秀区教育局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中进入体检、考察或公示环节的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本公告的招聘岗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1个岗位,违反要求多报者取消报考资格。

  (4)后续环节相关公告将在广州市越秀区教育专栏(http://www.yuexiu.gov.cn/gzjg/qzf/qjyj/jyzl/gk/xxtg/index.html)予以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5)为方便联络,请所有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保持手机通讯顺畅。

  (二)考试确认

  1.网上成功报名的应聘人员(含免笔试人员)须登录报名系统进行考试网上确认。

  2.考试网上确认时间为2024年5月19日(星期日)9:00至2024年5月20日(星期一)17:00。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考试网上确认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3.网上确认参加考试的操作方式: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报名系统——查询统计——报考情况查询——报考地区选择“广东省广州市”——搜索——确认参加考试。

  4.完成考试网上确认的应聘人员才能参加本次招聘的笔试以及后续的各项环节。

  5.完成考试网上确认的应聘人员自行于2024年5月22日(星期三)上午9:00后登录报名网站并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

  (三)笔试

  暂定2024年5月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考试内容为学科知识、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等相关知识。成绩满分100分,合格成绩60分,按4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在同一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基本能力测试人员名单。当笔试成绩合格人数达不到上述比例时,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基本能力测试人员名单。

  以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报考的应聘人员,或具有与所报岗位相应学段和学科高级职称的应聘人员免笔试,不受上述比例限制,直接进入基本能力测试。

  为确保招聘工作的竞争性和公正性,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视情况研究决定调整岗位开考比例或相应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笔试成绩及参加基本能力测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的20个工作日内公布。

  (四)基本能力测试

  暂定2024年6月中上旬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基本能力测试准考证为准。基本能力测试主要采取小组讨论形式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

  基本能力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不设合格线,结果不计入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根据应聘人员基本能力测试成绩高低排序,各岗位原则上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人员,末位出现同分的一并进入下一环节。当进入基本能力测试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5:1的岗位,该岗位所有应聘人员基本能力测试环节免考,按实际人数进入下一环节。具体安排以广州市越秀区教育专栏基本能力测试公告为准。

  (五)心理品质测试

  暂定2024年6月中下旬进行,通过基本能力测试的应聘人员均须参加,具体安排以广州市越秀区教育专栏后续公告通知为准。

  采用线上方式,由应聘人员通过自备的电脑作答。心理品质测试不进行人员筛选,结果不公布,仅在后续环节中作为参考,参加心理品质测试的应聘人员方可参加后续环节,未按时参加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进入后续环节的资格。

  (六)资格审查

  暂定2024年6月中下旬进行,具体安排以广州市越秀区教育专栏后续公告通知为准。

  通过资格审查者方可参加面试。应聘人员在资格审查环节被认定为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招聘单位在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中按基本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进入下一环节人员。

  (七)面试

  暂定2024年6月下旬进行,具体安排以广州市越秀区教育专栏后续公告通知为准。

  采用试讲形式,主要考察报考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成绩满分100分,合格成绩60分,按6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

  (八)综合成绩

  按照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的比例确定应聘人员综合成绩(免笔试人员为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成绩为60分。以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从综合成绩合格应聘人员中,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综合成绩相同人员的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如出现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则组织综合成绩相同人员重新进行面试,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

  五、体检

  考试结束后,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在广州市越秀区教育专栏上公布,体检时间、地点及结果另行通知。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教师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实施。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考察

  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应聘人员须按要求,配合考察小组开展相关表现及人事档案审核等内容的考察工作。

  七、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在广州市越秀区教育专栏公示5个工作日。

  八、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单位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九、聘用及待遇

  (一)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二)工资待遇按广州市越秀区事业单位工资相关规定和招聘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执行,根据应聘人员报考所使用的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进行公示、聘用和核定工资待遇。

  (三)实行试用期制度。工龄一年以上的,试用期为半年。工龄一年以内的,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档案退回原管理机构。

  (四)根据《越秀区中小学教师“区管校聘”管理改革实施方案》(越教字〔2018〕265号),越秀区教师实行“区管校聘”管理,应聘人员须服从越秀区教育局工作安排,否则视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

  十、其他说明

  (一)本次考试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此次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二)应聘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等公告规定证件。遗失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应聘人员,须及时到公安部门申请领取临时身份证,凭准考证及临时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其它证件不能代替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将取消其考试、体检资格。

  (三)应聘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对工作人员来电应及时接听或即时回拨,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已签订聘用合同的,招聘单位据此解除该合同。

  (五)聘用岗位按照本公告的岗位表(附件1)中相应岗位的岗位等级执行。

  (六)应聘人员可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的工作日内,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00拨打电话咨询。为避免因咨询电话拥挤而影响报名,应聘人员应先详细阅读公告和岗位表等信息;如仍有疑问,再电话咨询。工作人员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其中:

  1.涉及网上报名系统问题的,可联系技术支持电话400-838-9296;

  2.涉及具体招聘公告或招聘政策疑问的,可联系咨询电话:020-83717715;

  3.涉及具体招聘岗位疑问的,可联系咨询本公告的岗位表(附件1)中相关招聘单位;

  4.监督电话:020-83523181。

  未尽事宜,以广州市越秀区教育局解释为准。

  附件:

  1.广州市贸易职业高级中学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普通高中教师岗位需求表.xlsx

  2.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广州市越秀区教育局

2024年5月7日

广东深圳市福田区红岭中学2024年春季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深圳市福田区红岭中学(红岭教育集团)2024年春季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生赴广州考点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41名,具体岗位见《深圳市福田区红岭中学(红岭教育集团)2024年春季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聘对象
  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毕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非在职),且符合本公告及报考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其中,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本科毕业生以毕业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学位证书应于毕业年度的12月31日前取得);中外合作办学院校仅颁发学位证书的以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参加服务西部计划的大学生志愿者及“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此前无工作经历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自研究生毕业时开始计算)可报考。
  定向生限在定向地区报考,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二)岗位基本聘用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身份
  本公告所称毕业生均指纳入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并通过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的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报到时必须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报考学历
  (1)具有普通高校(非在职)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学位。
  (2)低学历不能报考高学历要求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低学历要求的岗位,但必须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必须具备高学历相应的学位。如:学历要求为“本科”,则大专学历不能报考,本科和研究生学历可以报考;研究生学历报考的,除符合专业要求外,还应具有和研究生专业对应的学位。
  3.报考专业
  (1)报考者的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专业是否相符,参考《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附件2)。如考生所学专业未包含在目录中,其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必修课程70%以上相近的视为相符。如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为“专业”(代码为6位数),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该“专业”的上一级“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可按前述规定以相近专业报考。
  (2)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岗位要求学历为“研究生”,专业为“数学”,若报考者本科的专业为“数学”,但研究生的专业为“物理”,则不符合要求。
  4.报考年龄
  报考的年龄均要求为30周岁以下(即1993年4月30日之后出生),博士学历可放宽至35周岁(即1988年4月30日之后出生)。
  5.职业资格
  报考者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报名时未取得的考生,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可先报名,但须承诺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到期未取得者取消聘用资格。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均须取得相关教师资格证书。
  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6)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7)现役军人;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的方式。请考生登录福田教育网(https://www.szftedu.cn/)招聘系统,按要求填写报名表进行报名。未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可在5月13日(星期一)参加广州现场报名,现场报名的同时仍需按要求在现场进行网上信息填报。
  2.报名时间:2024年5月8日(星期三)起开始接受报名,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同步结束。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如出现报名多个岗位并提交资料的,则判定为不合格并取消报考资格;
  2.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报名应符合深圳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回避制度的相关要求。
   三、线下资格初审
  (一)时间:5月13日(星期一)
  (二)地点: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三)具体内容
  网上报名及现场报名的考生均须参加现场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由红岭中学(红岭教育集团)具体组织实施。资格初审必须由考生本人参加,不得由他人代替。资格初审只是对考生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时的审查结果为准,资格审查贯穿聘用全过程。
  (四)注意事项
  入围笔试人员名单在红岭中学(红岭教育集团)官网进行公布,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五)须提供的材料
  1.基本材料。现场资格初审时,报考者应按以下顺序提供并整理好材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应清晰明确)。
  (1)报名系统导出的报名表(纸质版)。
  (2)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到一页)。
  (3)学历及学位证书。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报考者,需同时提供本科学历及学位证书。
  尚未取得学历及学位证书的考生须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和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如考生暂无法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函),须提供加盖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或院系公章的院系推荐意见。
  (4)成绩单和绩点情况(截至当前学期的所有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5)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如教师资格证、英语等级证书等)。
  (6)在校期间所获得的荣誉证书等材料。
  (7)其他能够证明本人学习或实践成果的材料。
  (8)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须提交《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报考人员承诺书》(附件3)。
  (9)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没有专业代码),报名时需提供专业比对的相关材料,包括课程设置说明、课程比对情况说明等。
  2.有下列情形的,还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1)留学归国人员报名时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毕业的,必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所有留学归国人员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后,必须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2)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的相应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聘用手续时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3)军队院校地方班毕业生报考毕业生岗位的,需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证明。
  四、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先笔试、后面试”进行。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行政能力测试、教育学、心理学相关知识。
  3.笔试结束后,福田区教育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拟聘人数的5倍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笔试合格人数未达上述比例的,所有笔试合格人员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合格线以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红岭中学(红岭教育集团)官网上公布,对成绩有异议的,可申请核查成绩一次。
  (二)面试
  红岭中学(红岭教育集团)在面试前对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形式另行通知。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1.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形式及组织:面试由红岭中学(红岭教育集团)负责组织,面试的具体形式将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须提供的材料:居民身份证及面试通知书。
  4.确定体检人选: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75分以上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考试结束后在红岭中学(红岭教育集团)网站上公布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在综合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量等额的体检人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入围体检人选。入围体检名单将在面试工作结束后在红岭中学(红岭教育集团)官网上公布。
  五、签约
  入围体检人员须携带三方就业协议原件根据入围体检公告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签订就业协议。
  未发放就业协议书或需网上邀约的入围考生,也须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签署承诺书。承诺三方协议发放之日起3日内(以协议寄出的时间为准)将本人签名的就业协议书和就业协议书发放证明(内容须含三方协议发放时间,加盖“就业指导中心公章”或院系公章)寄送到深圳市福田区教育局。网上签约院校的入围考生,须承诺在应约通知之日起3日内完成签约。
  逾期没有完成上述要求的,用人单位有权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体检、考察、公示
  (一)体检
  体检在深圳进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在红岭中学(红岭教育集团)官网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相关文件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及聘用资格;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根据招聘单位实际申请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报请区委组织部同意后,按成绩排名进行递补。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将进入考察环节。由用人单位成立考察组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按程序取消聘用资格。
  (三)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将在福田政府在线 (http://www.szft.gov.cn/xxgk/)公示5个工作日。考察人员对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间内向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书面申辩,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其他人员对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间内向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提出异议,事业单位或者主管部门应当及时依法处理。
  七、聘用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应当自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拟聘用人员备案手续,并及时签订聘用合同。
  拟聘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其他事项
  (一)考生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审查发现资格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四)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五)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六)招聘查询网址
  福田政府在线:http://www.szft.gov.cn/xxgk/
  福田教育网:https://www.szftedu.cn/
  红岭中学(红岭教育集团):https://hlzx.szftedu.cn/
  (七)咨询电话:0755-83701365(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八)本公告由红岭中学(红岭教育集团)负责解释。
  
  附件:1.深圳市福田区红岭中学(红岭教育集团)2024年春季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2.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3.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报考人员承诺书 

  

 深圳市福田区红岭中学(红岭教育集团)
                     2024年4月30日

 

附件:

附件1:深圳市福田区红岭中学(红岭教育集团)2024年春季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xls
附件2: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xls
附件3: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报考人员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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