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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深圳市罗湖区翠园东晓创新学校2024年2月公开招聘初中物理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广东深圳市罗湖区翠园东晓创新学校2024年2月公开招聘初中物理教师公告

  一、招聘岗位
  初中物理教师1名。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2.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4.有一年及以上相应学段学校教学经验;男不超过60周岁,女不超过58周岁;

  5.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

  三、工作待遇

  学校为罗湖区下属公办学校,拟聘的购买服务教师与第三方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及福利待遇按照罗湖区教育局人事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四、应聘方式

  有意者请在2024年2月21日下午6:00前,将个人简历、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合并转换成一份PDF投递到电子邮箱:946526279@qq.com,邮件标题请注明:学段学科+姓名+电话。学校初审资料后,电话通知应聘者到学校面试。面试结束后当天学校电话联系应聘合格人员。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55-22259956 ,联系人:俞老师,地址:深圳市罗湖区东晓街道木棉岭路1号。

 

深圳市罗湖区翠园东晓创新学校

2024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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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三明市永安市中小学公费师范毕业生2024年专项公开招聘的通知

根据三明市教育局、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三明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三明市财政局《三明市师范生公费教育试点方案的通知》(明人〔2018〕110号)《三明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届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明教人〔2024〕24号)《三明市教育局 中共三明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4-2027届省级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明教人〔2024〕42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4年永安市中小学公费师范毕业生专项公开招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竞争”原则。

  二、招聘对象

  1.永安市教育局委托三明学院培养的2024年公费师范毕业生(共15名)。

  2.2024年非永安市教育局委托培养的永安籍公费师范毕业生(共3名,其中闽南师范大学2名、福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1名)。

  三、招聘岗位

  (一)三明学院公费师范生岗位

  初中语文15名:第一中学附属学校1名、第三中学初中校4名、第四中学1名、第六中学3名、第六中学北塔分校1名、第二中学1名、第五中学1名、洪田初级中学1名、贡川初级中学1名、大湖初级中学1名

  (二)闽南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岗位

  小学数学2名:巴溪湾小学分校1名、实验小学1名

  (三)福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费师范生岗位

  学前教育1名:实验幼儿园

  四、招聘条件

  (一)考生按照所取得教师资格证类别对应参加所设立岗位的专项招聘;

  (二)考生的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等,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及面试通知单领取时间:5月24日(星期五)上午(正常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永安市教育局四楼人事科;

  3.报名材料: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未取得的提供学校相关证明)和在校综合成绩(含学业积分、综合积分)(由学校提供)。

  4.咨询电话:0598-3633625、3600077(永安市教育局)。

  (二)面试

  1.面试时间:5月25日(星期六)

  2.面试地点:永安市燕江小学

  3.面试内容:所报学段学科的片段教学(初中为七、八年级;小学为三至五年级;幼儿园为大班上册)和答辩(内容涉及教育理论、教育教学等方面)。

  4.其它事项:面试总分150分,其中片段教学120分,答辩30分,面试合格线为90分,面试成绩必须达到9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三)总成绩计算

  (1)三明学院公费师范生

  1.总成绩=在校综合成绩(含学业积分、综合积分)(折算成150分)×40%+面试总成绩×60% ;

  2.同分判定:若2个以上报考者的总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在校综合成绩高低排列。

  (2)其他学院公费师范生

  1.总成绩=面试总成绩;

  2.同分判定:若2个以上报考者的总成绩相同时,需加试一场答辩,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答辩成绩高低排列。

  (四)体检

  面试成绩合格者进入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本人自理。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以复检的结果为准。复检时不得告知复检项目,自行体检的结果一律无效。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五)考核

  体检合格的考生进入考核,考核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规定执行。

  六、选岗和聘用

  经面试,体检、考核结果均合格的人员为拟聘人选,聘用岗位确定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岗,拟聘人选名单将在永安市人民政府网进行不少于7日的公示,拟聘人选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人员入编和签订聘用合同等有关手续。

  受聘人员按规定时间、程序办理聘用及入编手续,与聘用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职责与权利。服务年限按照《三明市公费师范生培养就业协议书》的有关条款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由相关部门对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对违纪行为,一经发现,按相关规定处理。

  本通知由永安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招聘工作中出现的情况由招聘、考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永安市教育局         永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永安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5月20日

上海海事大学港湾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中等职业教育专任教师公告

一、学校简介

  上海海事大学是一所以航运、物流、海洋为特色,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法学、文学、理学、艺术学等学科门类的多科性大学。上海港湾学校,隶属于上海海事大学,是一所综合性全日制公办国家级重点中专,多年来,港湾学校主动适应港口航运和地方经济发展的需要,为港航企事业单位培养了大批人才。为推进学校中等职业教育教育事业发展,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等职业教育专任教师4名。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数学教师1人、信息技术教师1人、英语教师1人、机械专业教师1人,共4人。

  三、招聘要求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

  2.具有相关专业背景;

  3.学历学位原则上要求为博士研究生,如应聘人员为硕士研究生,则以派遣方式录用;

  4.热爱党的教育事业,热爱学生,遵纪守法,德才兼备;

  5.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

  6.有中职或高中教学经历者优先。

  四、招聘办法

  1.报名办法

  请应聘者完整填写《上海海事大学港湾学校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以及《上海海事大学港湾学校应聘人员个人简要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通过电子邮件以附件形式发送至:lhwang@shmtu.edu.cn,邮件主题请注明“应聘数学/信息技术/英语/机械专业+姓名+手机号码+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必要的证明材料用原件扫描成pdf格式(如有多个pdf,请压缩在一个文件夹里),并以邮件附件形式发送。

  2.报名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6月17日。

  3.资格审查

  本单位将按照上海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规定以及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对于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4.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形式,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5.学校人才引进工作小组审定

  通过面试环节的博士研究生,材料提交至学校人才引进工作小组进行审定。

  6.体检

  拟录用人员收到通知后,自行到上海市二级甲等及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向人事处提交医院体检报告原件。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进入考察环节。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

  7.考察

  学校对拟录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等情况进行调查,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8.拟聘人员的确定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的事业编制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五、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1.上述招聘人员(博士研究生)属于事业编制内录用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招聘人员(硕士研究生)属于派遣方式录用人员,参照派遣人员进行管理。

  2.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20日。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21-58711692转6001 

上海海事大学

2024年05月20日

河南省信阳市罗山县2024年第一批教师资格证领取通知

2024年上半年罗山县教育体育局第一批教师资格证书发放工作于2024年5月21日开始,至2024年6月21日结束。预计一个月时间。

一、发放方式

为方便申请人快速、便捷地收到教师资格证书,证书发放方式分为现场发放和邮寄发放。

二、发放时间

现场发放:2024年5月21日至2024年6月21日。

本人不能到现场领取需履行代领手续、提供代领材料。

代领材料:1.受托人身份证或户口本;

2.教师资格证书持有人(委托人)身份证或户口本;

3.委托人委托书(见附件)

如以上时间段申请人不能及时来领取,罗山县政务服务中心将延时服务进行到2024年6月22日8:30—11:30,请大家安排好领取时间。

如果仍无法到现场领取,请于本周微信联系15937617659,将姓名、地址、电话私信给工作人员,我们将统一安排这一部分教师进行第二批邮寄。

邮寄发放:2024年5月21日至2024年5月31日。

邮寄发放得到中国邮政的大力支持,全部免费邮寄至全国各地。

三、发放地点

罗山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全科无差别综合受理窗口

贵州省毕节市大方县2024年城区中小学公开考调教师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推进教育均衡发展,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大方县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方委通字〔2021〕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全县公开考调120名在编教师到城区中小学任教。为确保考调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大方县2024年城区中小学公开考调教师简章》(以下简称“考调简章”)。

一、考调的原则及程序

(一)考调原则

1.坚持按需设岗、按岗考调的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3.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考调程序

考调工作实行“三公开”制度,即公开考调条件、公开考调程序、公开考调结果。按照制订和发布考调简章、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试教、考察政审、公示、确定拟调人选和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二、考调岗位

考调岗位详见《大方县2024年城区中小学公开考调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

三、考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考调对象

大方县所辖乡镇学校正式在编且在教育系统工作满3年及以上教师(不含城区四个办事处学校和委托贵州百里杜鹃管理区管理委员会及委托七星关区管理区域内的学校)。

(二)考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为人师表,工作表现好,身体健康。

3.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严格遵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4.截至2024年8月30日正式在编且在教育系统工作满3年及以上(特岗服务期可计算在内)。

5.报考初中教师岗位,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所报岗位要求学科的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小学教师岗位(含特教学校岗位),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小学体育、小学信息技术、特校美术、特殊教育岗位须持有所报岗位要求学科的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其余岗位须持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如持有教师资格证学科与报名学科不一致的,必须有三年及以上(截至2024年5月29日,可累计计算)报名学科的任教经历,并由学校、中心学校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6.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6年5月29日及以前出生)45周岁及以下(1978年5月30日及以后出生)。

7.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三)以下人员不得参加考调:

1.近三年的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下等次(试用期除外)和未参加考核的;

2.近三年受过党政纪处分或未解除处分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自发布公告之日起未接转的特岗教师和服务期内的免费师范生;

5.曾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6.有严重师德师风问题,造成严重影响的;

7.不符合考调对象、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8.被列为失信人员的。

9.其他不符合考调条件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发布公告

《考调简章》于2024年5月20日在大方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29日—5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3.报名办法:现场报名。

4.报名所需资料

(1)报考人员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查看原件,收取复印件)及学信网上打印的学历验证报告。

(2)报名表(附件2,只收打印表)。填写报名表时,在“考生签名”处亲笔签名,必须承诺“同意按新单位的岗位设置情况聘任岗位,服从新单位的岗位设置管理,薪随岗变”。

(3)报考人员报名时必须亲笔签署《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3.诚信报考承诺书)。

(4)近期同底免冠白底彩色电子照片(照片格式JPEG,照片尺寸为宽130像素,高170像素,分辨率150,以“姓名连着身份证号”命名,中间不留存空格,如:“张**522422*********321”),一张同规格照片贴在报名表照片处。

(5)收取报名费100元。

(三)资格审查

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报名成功后一律不能更改。同时报考几个岗位的,一经核实,取消其报考资格。

岗位报名数与考调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该岗位考调计划按比例削减或取消。削减考调岗位计划数的,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所报岗位不再调整;取消考调岗位计划数的,若考生符合其他考调岗位报考条件,经工作人员审核同意后,可以改报;不愿改报的,可凭缴费信息到人社局退回报名费。改报及退费截止时间:2024年6月3日。

报考人员必须认真阅读《考调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各项要求,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后再进行填报,否则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和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报考人员恶意扰乱考调工作秩序或伪造学历学位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调资格的,取消其考调资格并严肃处理;因资格审查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成绩作无效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出现报名信息错误或所填报信息与证件不一致而影响整个考调环节的,责任自负。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调工作的始终,在公开考调过程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考调简章》要求的,随时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五、笔试。

(一)笔试形式:闭卷考试,总分100分。

(二)笔试科目:共设置7个考试科目,使用7套试题,分别是:1.语文:报考各学段语文教师的人员使用;2.数学:报考各学段数学教师的人员使用;3.英语:报考各学段英语教师的人员使用;4.物理:报考初中物理教师的人员使用;5.化学:报考初中化学教师的人员使用;6.体育:报考各学段体育教师的人员使用;7.教育理论:报考初中生物、地理、历史、政治、音乐以及小学信息技术和特校美术、特殊教育的人员使用。

(三)笔试时间:2024年6月8日上午9:00-11:00

(四)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五)《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2024年6月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考生凭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到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领取。

(六)其他

1.本次考调不指定参考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2.考生须同时持《笔试准考证》原件和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3.笔试缺考或笔试成绩无效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4.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考调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试教的人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试教人员。

5.笔试成绩在大方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六、试教

(一)按报考的学段学科分组试教。

试教的备课时间20分钟,试教时间15分钟,试教总分为100分。试教成绩将在大方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进入试教考生须持《试教准考证》原件和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试教。试教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另行在大方人民政府网上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

未参加试教、试教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或试教成绩无效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试教成绩×50%

笔试成绩、试教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政审人员。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试教成绩高的确定为政审对象。笔试、试教成绩均相同的,通过复试的方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对象,具体情况在大方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七、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工作由大方县2024年城区中小学公开考调教师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考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部署,大方县教育局具体负责实施。

组成政审组,政审组由两人以上(中共党员)组成。政审组要据实写出政审材料、做出政审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教学质量、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师德师风、廉洁自律等。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定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在政审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和政审不合格的,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政审时需提供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所在学校和教育服务中心出具现实表现证明、乡镇纪委及教育局机关纪委出具三年内是否受党政纪处分证明等。政审结果报考调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在政审过程中,如遇不符合考调条件、政审不合格的报考人员,报县考调领导小组审定后,取消该教师本次考调资格。

进入政审环节人员,须提供以下资料:

(一)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须先由教育服务中心或县直学校签字盖章后到教育局教职工档案信息中心审验盖章)。

(二)政审组根据政审需要,要求另外提供的其他材料。

八、公示

经笔试、试教和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调动人员,并在大方人民政府网上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考调的,取消考调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调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行文调动。空缺岗位不作顺延递补。

九、调动

公示期满无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人员确定为调动对象,按《大方县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方委通字〔2021〕6号)的相关规定办理调动。进入拟调动环节的人员不得无故放弃,放弃者记入诚信档案并取消其今后3年内任何形式的县内外考调。

在整个考调过程中因考生考察政审、公示结果不合格等原因造成考调岗位空缺的,不作顺延递补。

十、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考调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相关纪律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857-5252863(大方县教育局人事股)

监督电话:0857-5252860(大方县教育局机关纪委)

0857-5252932(大方县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股)

(二)本《考调简章》解释权属大方县2024年城区中小学公开考调教师领导小组。在考调过程中,由考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各项考调信息(如减少或取消岗位等)都将在大方人民政府网上公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公布的考调相关信息,不再另行通知,因报考人员未关注大方人民政府网发布的信息而引起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三)本次考调工作未尽事宜,由考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

附件:

附件1.大方县2024年城区中小学公开考调教师岗位表.xls

附件2.大方县2024年城区中小学公开考调教师报名表.doc

附件3.诚信报考承诺书.doc

大方县2024年城区中小学公开考调教师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5月20日

内蒙古巴彦卓尔杭锦后旗教育局2024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按照《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意见》《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4〕1号)有关规定和国家、自治区对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补充完善的新政策和新要求,现就杭锦后旗教育局2024年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范围

(一)户籍在杭锦后旗的人员。

(二)持有杭锦后旗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非杭锦后旗户籍人员。

(三)持有我旗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人员。

(四)驻杭锦后旗部队现役军人、武警。

二、认定条件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下列认定条件,可在杭锦后旗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内教发〔2002〕64号)规定的相应学历执行。

(三)考试相关条件

1.2020届及以前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且为首次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2.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3.根据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规定,属于免试认定范围并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四)普通话水平条件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执行。

(五)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六)任教学科、任教学段

1.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认定,任教学科、任教学段须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一致。

2.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0届及以前师范专业毕业生(首次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任教学科须与所学师范专业相应,任教学段须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内教发〔2002〕64号)中对各学段的学历要求。

三、报名流程和时间安排

(一)网上申报

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6月3日9:00至6月17日17:00;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9:00至9月27日17:00。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提前访问“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在网站首页点击“网上办事”-“教师资格认定”-“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完善个人信息,在网报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

申请人账号注册及申报信息填报,请参考“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可访问“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操作手册”栏目查询相关信息)。

(二)上传审核材料

杭锦后旗教育局在本次认定中已开通“全程网办”功能,申请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上半年6月3日9:00至6月19日17:00,下半年9月13日9:00至9月30日17:00),在“申报提醒”步骤或“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栏目的“查询报名信息”页面的“修改网办材料”上传相关认定材料,由工作人员进行网上审核。上传材料如下:

1.户籍证明材料

(1)户籍在杭锦后旗的,上传本人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扫描件。

(2)在杭锦后旗居住的,上传本人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正反面扫描件。

(3)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上传本人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扫描件。

(4)在杭锦后旗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上传本人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本市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扫描件。

(5)驻地在杭锦后旗的部队现役军人、武警,上传由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扫描件,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属于该驻杭锦后旗部队。

2.学历证明

(1)持国内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的申请人,学历信息能通过系统核验的,无需上传;不能验证的,需上传学历证书和《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在线申请)扫描件。

(2)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持有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3.普通话等级证明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信息能通过系统验证的,无需上传;不能通过验证的,需上传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扫描件。

4.考试相关证明材料

(1)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由报名系统自动比对核验,无需上传。

(2)2020届及以前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上传《毕业生成绩登记表》扫描件。

5.无犯罪记录证明

(1)具有杭锦后旗籍、杭锦后旗居住证的申请人,由杭锦后旗教育局统一核查犯罪记录,无需个人上传相关材料。

(2)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上传无犯罪记录证明扫描件。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如有需要,香港、澳门申请人可通过认定机构申领统一开具的请相关部门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函件。

6.申请人须上传本人近期1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白底照片1张(务必与网报上传照片一致),照片统一命名为“报名号+姓名+身份证号码”,用于后续证书制作。

(三)查看审核结果

申请人应及时查阅“查询报名信息”栏的“资格认定材料确认情况”和工作人员留言,按要求修改或补充认定材料。

(1)显示“待审核”的,证明申请人已通过教师资格认定的审核,请密切关注杭锦后旗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后续认定工作相关公告。

(2)显示“网报待确认”的,请时刻关注工作人员反馈的审核结果,及时查看“留言”的要求,在规定的提交时间内按照“留言”要求补齐相关材料并重新进行提交。

(3)显示“确认未通过”的,要严格按照系统中“留言”的要求进行操作。

(4)显示“申报未受理”的,请按照系统中“留言”,重新选择认定机构。

(四)体检

通过审核的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上半年6月20日至6月26日,下半年10月8日至10月12日)持本人身份证到杭锦后旗医院体检中心(地址:杭锦后旗健康路12路,联系电话:0478-6622283)进行体检,体检结果由医院统一交回杭锦后旗教育局,申请人无需上传体检相关材料。

申请人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认定。

体检要求:申请人需在上午8点前空腹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因妊娠期申请人不宜做个别体检项目,可由指定医院的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交由杭锦后旗教育局存档。申请人妊娠结束后须在申请认定日期起一年内补检相关项目。经审核符合认定条件的,凭体检合格证明到杭锦后旗教育局确认并领取教师资格证书,超过期限视为自愿放弃。

(五)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教师资格证》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将通过现场领取。(杭锦后旗政务服务中心4楼7号教育窗口,电话:6667392)

特别提示:《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妥善保管,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及时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负。

杭锦后旗教育局

2024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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