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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晋中市2013年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报名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山西省晋中市2013年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报名公告

根据全省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3年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申报范围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规定,在本市申报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人员须具有晋中市户籍、或在本市工作、或驻地院校的应届毕业生。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不得在晋中市申报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对象
(一)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和在学期间缺少教育教学实践环节的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及后取学历的人员应参加相应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二)前期学历为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后取学历也为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但在学期间缺少教育实践环节的人员,申请认定与其后取学历相对应的教师资格时,应参加相应层次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三)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人员已有一种教师资格,现要申请另一层次教师资格,应参加相应层次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四)大学本科、专科院校小学教育专业毕业人员,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以外的其它种类的教师资格时,应参加相应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五)大学本科、专科院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人员,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以外的其它种类的教师资格时,应参加相应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六)申请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不一致的,应参加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三、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具体事宜
(一)报名
2013年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须登陆晋中教育网(http://www.jzedu.net)能力测试报名系统,用本人身份证号进行注册。
1. 报名人员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如实提交个人信息。资格审查通过后,报考人员的个人信息不得进行修改。
2. 同一申请人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类型。
3. 报名、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必须使用同一身份证。
4. 报名人员应确保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真实、准确,提供不实信息者,一经查实,取消其测试资格。
(二)缴费
资格审查通过后,报名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缴费。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价费字[2011]83号)规定,每人缴纳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费200元。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报名及缴费时间
1.报名时间:2013年3月19日—3月22日
2.缴费时间:2012年3月19日—3月25日
(四)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证打印时间及测试时间、地点
2013年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证打印时间及测试时间、地点将在晋中教育网另行通知,请参加测试人员及时关注晋中教育网公告。
(五)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程序及办法
1.资格复审。参加测试人员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应携带以下资料:
(1)网上下载《2013年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报名表》1份;
(2)2013年教师资格教育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证;
(3)本人身份证或有效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近期1寸标准正面免冠照片1张;
(5)非应届毕业生提供与本人申报教师资格相对应的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驻地院校的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书原件及所在学校学籍部门出具的应届毕业及学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6)非应届毕业生,户籍在晋中市各县(区、市)的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籍不在本市的,提供本市工作单位证明原件(工作单位须于本人网上报名填写的一致)。
资格复审未通过者,不得进行能力测试。资格复审通过者,在能力测试期间采取全封闭管理。
2.备课。资格复审通过的测试人员须在指定的时间内进入备课室,根据公布的课题进行备课,时间为90分钟。备课、试讲所用教材和教师用书自备,教案集和其它参考资料不得带入备课室。备课室备有专用备课纸、小黑板、直尺和三角板等书写用品。音乐、体育、美术等学科所需专业教具自备。
备课、试讲教材选用晋中市现行教材版本。申报高中教师资格的选用普通高中二年级的现行教材;申报初中教师资格的选用初中二年级的现行教材(化学选用初三年级);申报小学教师资格的选用小学四年级的现行教材;申报幼儿园教师资格的选用《山西省幼儿园教师指导用书》(山西省幼儿教育中心主持编写,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出版),按照中班目标教学要求进行备课和试讲;申报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参加中专、职中文化科测试的人员选用普通高中二年级的现行教材,参加中专、职中专业课测试的人员选用与申报学科中专、职中一致的正规教材。
3.试讲及答辩。参加测试人员按照本人所写的当堂教案或教学设计进行试讲。试讲结束后,当堂进行口头答辩。测试时间20分钟,测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及格线。
4.退出。测试结束后,参加测试人员须将当堂教案留在讲课教室,立即退出测试场所。
(六)颁证
2013年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成绩合格者由市教育局颁发《晋中市认定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合格证》,有效期为2013—2014年,在此期间未取得教师资格的人员应重新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全部结束后,成绩合格者可到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或驻地院校所在地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领取合格证,具体领取时间将在晋中教育网进行公告。
四、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注意事项
1.测试人员测试期间应服从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组织安排,按时携带资格复审资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迟到30分钟及以上者,按弃权处理。
2.测试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或有效户籍证明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证进行能力测试。
3.备课时书写工具以及教材、教师用书和教具自备,其他物品禁止带入备课场所。如有违反,取消测试资格。
4.测试人员应按照指定的课题认真备课,备课时间终止后应到指定教室进行测试。
5. 备课期间不得随意出入或离开备课室、不得高声喧哗,不听劝阻的,取消测试资格。
6. 试讲不得超时,不得干扰评委、工作人员正常工作。试讲结束应将当堂教案留下,立即离开讲课场所。
7. 测试人员进入讲课场所实行封闭管理,严禁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严禁使用各种无线通讯工具及电子存储记忆设备等物品(音乐学科音乐播放设备除外),如有违反,取消测试资格。
8. 在能力测试过程中测试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教师资格条例》第六章第二十条规定,测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认定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9.参加测试人员测试期间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等自理,参加上午测试的人员早餐自备。
10.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期间,所有信息均通过晋中教育网发布,不再以其它形式通知测试人员,因测试人员个人原因影响测试的,责任由测试人员自负。
六、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咨询电话:0354—3118819。
附:认定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使用教材版本

2013年3月14日

认定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使用教材版本

学段 学科 使用教材版本 备注
初中
二年级
语文 江苏教育出版社  
数学 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物理 人民教育出版社  
生物 人民教育出版社  
思想品德 人民教育出版社  
历史 人民教育出版社  
地理 湖南教育出版社  
英语 人民教育出版社(新目标)  
音乐 湖南文艺出版社  
体育与健康 人民教育出版社(全一册)  
美术 湖南美术出版社  
信息技术 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  
初中
三年级
化学 人民教育出版社  
高中
二年级
 
语文 江苏教育出版社  
数学 人民教育出版社A版必修2、选修2—1、2—2、
2—3
 
物理 人民教育出版社  
化学 人民教育出版社选修1 选修4  
生物 人民教育出版社必修3  

高中
二年级
政治 人民教育出版社 必修3、必修4  
历史 岳簏出社  
地理 湖南教育出版社必修3  
英语 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  
音乐 《音乐鉴赏》 人民音乐出版社  
体育 人民教育出版社 全一册  
美术 人民教育出版社 (美术鉴赏、美术选修)  
信息技术 广东教育出版社 选修1、选修2  
高中 通用技术 广东科技出版社  
心理健康教育 本人提供测试教材  
中等职
业学校
文化课 使用普通高中二年级教材  
专业课 提供教材须是学校根据所设专业选用的正规教材  
小学
四年级
语文 江苏教育出版社(上、下册)  
数学 人民教育出版社(上、下册)  
品德与社会 浙江教育出版社(上、下册)  
科学 江苏教育出版社(上、下册)  
英语 外语教学研究出版社(学生用书一)  
音乐 湖南文艺出版社(上、下册)  
体育 高等教育出版社
(农村小学体育课程设计3-4年级用书)
 
美术 湖南美术出版社(上、下册)  
信息技术 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全一册)  
幼儿园 语言、数学
音乐、美术
健康、常识
社会科学
山西省幼儿园教师指导用书(山西省幼儿教育中心主持编写,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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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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