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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温岭市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129名简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浙江省温岭市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129名简章

  根据《温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温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温政发〔2009〕59号)、《省教育厅、省人力社保厅、省编委办、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浙教学[2010]147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浙教电传[2010]188号)等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公开择优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毕业生129名(含雷公山哨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温岭市生源(指高考时户籍为温岭市户籍的学生,下同)的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毕业生。
(二)至2014年3月2日还未落实工作单位,且档案仍在温岭市教育局的2012年、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服从分配,无违纪处分及违纪记录。
2、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业务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
3、身心健康,体检合格。
4、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者不得报考(2014年应届师范类毕业生提供教师资格证书时间可放宽到2014年7月8日前,无法提供的取消招聘资格)。
三、招聘指标(详见附件1)
四、报名办法
(一)网上报名登记。
1、实行专业对口报考,报考者应根据自己所学的专业在报名时确定报考的招聘岗位:
(1)小学教育、初等教育(语、数、英)专业的毕业生只能报考小学各学科招聘岗位;
(2)特殊教育专业的毕业生只能报考特殊教育学科招聘岗位;
(3)学前教育、幼儿教育、初等教育(学前)专业的毕业生只能报考学前教育学科招聘岗位;
(4)除上述专业外的其他专业毕业生均报考中学各对应学科招聘岗位,无对应学科报考的毕业生允许选择相近学科招聘岗位报考。
2、每人限报一个学科招聘岗位,多报或错报的取消报名资格(学科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
3、所有符合条件的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温岭市教育局新教师招聘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登记(已在网上预报名登记的请修改报考岗位),网上报名登记时间为2014年2月5日上午8点至2月26日上午8点。流程如下:
(1)注册。以前已注册过的报考者也要重新注册(预报名时已注册的除外)。网址:http://122.226.134.58:8083/do/userregist.aspx。
提示:请务必保存好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以免影响您的报名;请使用360安全浏览器6.2以上版本或IE6.0以上版本(高版本的IE,要开启兼容性视图)。
(2)登陆。网址:http://122.226.134.58:8083/web5/app_nbm/default.aspx。
(3)信息填写。报考者点击“新教师招聘”、“网上报名”,进入基本信息采集界面,按要求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填写的信息务必真实有效。信息保存成功后,生成报名序列号,凭报名序列号可修改、打印基本信息。如果采集信息已存在的,请点击“新教师招聘”、“信息维护”进行个人信息的修改。
(4)照片上传。信息填写后,点击“照片上传”,上传本人近期的白底彩色形象照片,大小控制在600*800内。不符合要求的形象照片,现场确认时不受理。
(5)打印《温岭市教育局2014年新教师招聘考试报名登记表》。 
(二)网上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审查时间为2014年2月26日8点至2月28日8点。
(三)现场报名确认:
1、现场报名时间为2014年3月1日至3月2日,上午8:00~11:00、下午2:00~5:00,逾期者不予受理。
2、现场报名地点设温岭市教育局人事科(教育局机关大楼北幢三楼309室)。
 3、现场报名办法:
(1)符合招聘对象和条件的应届师范类毕业生应提供打印的《温岭市教育局2014年新教师招聘考试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相关户籍证件(入学时原常住户口迁出注销记录的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普通高校就业协议书》、学生证、“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证明(详见附件2)”等原件及复印件。2014年7月8日前须提供报到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无法提供的取消招聘资格。
(2)符合招聘对象和条件的往届师范类毕业生应提供打印的《温岭市教育局2014年新教师招聘考试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报到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3)根据浙江省教师招聘考试有关规定收取报名考务费每门科目48元。
(4)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详见温岭教育网)。
五、招聘办法
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一)笔试。组考科目为教育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二门科目。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教育基础知识占30%,学科专业知识占70%。试卷由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命题。考生可参阅浙江招生考试网的《2014年浙江省教师招聘考试各学科考试说明》。考试说明中未涉及的学科由温岭市教育局命题。
1、笔试日期为2014年4月19日,上午8:30-11:00组考“教育基础知识”,下午14:00-16:30组考“学科专业知识”,若有变化,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地点设温岭市职业技术学校(石夫人校区),若有变化,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其他有关规定。
(1)笔试后,按招聘岗位划定笔试成绩合格分。若该招聘岗位笔试成绩平均分在50分以上,则以50分为该招聘岗位笔试成绩合格分;若该招聘岗位笔试成绩平均分在50分以下,则以该招聘岗位的平均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为笔试成绩合格分。笔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者不予列入面试对象。
(2)笔试成绩和笔试科目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二)面试对象确定: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该招聘岗位计划数的一定比例(计划数10人及以下的按1:2的比例;11-20人的按1:1.5的比例;21-25人的按1:1.3的比例;26人以上的按1: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确定的面试对象人数为小数时,则按小数点后采用进一法,保留整数的办法确定参加面试对象;若不足比例的,则按实有人数参加面试)。若笔试入围最后一名出现同分数者,则按同名次一并进入面试。
(三)毕业生报到及招聘资格确认。
1、所有2014年应届师范类毕业生(含因故未参加笔试和未进入面试的毕业生)都应凭报到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户口簿(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时已提供的证件不再重复提供)到教育局进行报到。
2、所有参加面试的报考者都应凭《温岭市教育局2014年新教师招聘考试报名登记表》、报到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考试准考证、优秀毕业生证书、奖学金证书、户口簿(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时已提供的证件不再重复提供)到教育局进行招聘资格现场确认。
3、报到与招聘资格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日期为2014年7月7日至7月8日。上午8:00~11:00,下午14:30~17:30。
(2)现场确认地点设温岭市教育局人事科(教育局机关大楼北幢三楼309室)。
4、逾期或证件不全者招聘资格不予确认。
(四)面试。按招聘岗位的教学特点,以不同的内容组织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面试积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1、面试内容:
(1)学前教育岗位的面试内容为学前教学技能展示,主要测试:一是美术基本素质(占40%),时间约30分钟;二是音乐基本素质(占40%),包括弹唱、清唱、舞蹈等,时间约12分钟;三是岗位基本素质(占20%),包括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板书及仪表仪态等,时间约10分钟。
(2)中学音乐岗位的面试内容为音乐教学技能展示,主要测试:一是音乐基本素质(占80%),包括弹唱、清唱、器乐演奏、舞蹈等,时间约20分钟;二是岗位基本素质(占20%),包括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板书及仪表仪态等,时间约15分钟。
(3)中学美术岗位的面试内容为美术教学技能展示,主要测试:一是美术基本素质(占80%),时间约120分钟;二是岗位基本素质(占20%),包括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板书及仪表仪态等,时间约15分钟。
(4)中学体育岗位的面试内容为体育教学技能展示,主要测试:一是体育基本素质(占80%),时间约180分钟;二是岗位基本素质(占20%),包括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板书及仪表仪态等,时间约10分钟。
(5)中学财会、中学心理健康、中学其他、特殊教育招聘岗位的面试内容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板书及仪表仪态等内容,要求在15分钟左右时间内回答指定的问题。
(6)下列招聘岗位的面试内容为模拟上课,要求备课60分钟,模拟上课15分钟。英语岗位必须用英语模拟上课:
①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小学英语,参考教材为小学二至六年级教材。
②中学语文、中学数学、中学英语、中学科学、中学社会、中学信息技术,参考教材为初中七至九年级教材。
③中学政治、中学历史、中学地理、中学物理、中学化学、中学生物,参考教材为普通高中一至三年级教材。
2、面试形式、日期、地点另行通知(详见温岭教育网)。
(五)确定报考者的名次排列。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招聘岗位报考者的名次排序。若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为先;若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则以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为先;若学科专业知识成绩与教育基础知识成绩也相同,则以抽签的方式确定名次排序。
(六)体检和考核。根据各招聘岗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核人数(若不足1:1比例的,则按实有人数参加体检和考核),体检日期另行通知(详见温岭教育网)。
1、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报考者不按规定参加体检或放弃体检,视作放弃聘用资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列入考核。
2、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凡受到党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尚未撤销的,考核为不合格。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3、因体检、考核取消聘用的空余指标不递补。
(七)择岗聘用。考核合格者为拟聘用毕业生,按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择岗。拟聘用毕业生和有关学校校长须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择岗会议,并办理聘用手续。
1、具体择岗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温岭教育网)。
2、拟聘用毕业生未按时参加择岗会议的,取消聘用资格,空余指标不递补。
六、有关规定
(一)2014年免费师范毕业生聘用办法:
1、聘用的免费师范毕业生必须具备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2、所有免费师范毕业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参加温岭市教育局组织的毕业生报到。
3、获得国家奖学金(或省优秀毕业生)的免费师范毕业生,可以与有接收指标的学校直接进行双向选择。具体步骤如下:
(1)从温岭教育信息网上下载《免费师范毕业生双向选择意向表》(以下简称“意向表”,见附件3)一式三份;
(2)持“意向表”到有接收指标的学校进行双向选择,由接收学校在“意向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
(3)经学校签署意见的“意向表”,请于2014年7月8日前报送温岭市教育局人事科审核。
(4)凭人事科审核同意后的“意向表”办理聘用手续。
4、除上述外的其他免费师范毕业生均须参加温岭市教育局组织的师范类毕业生招聘考试,并按招聘规程执行。
4、未被择优聘用的免费师范毕业生,由温岭市教育局统一聘用到农村薄弱学校任教。
(二)列入“浙江省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以下简称“农硕计划”)对象的毕业生聘用办法:
1、聘用的“农硕计划”毕业生必须具备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2、已与温岭市教育局签订合同的“农硕计划”毕业生须参加温岭市教育局组织的师范类毕业生招聘考试,并按招聘规程执行,生源地不限。
3、经招聘考试入围的“农硕计划”毕业生,可以与有接收指标的学校直接进行双向选择。具体步骤如下:
(1)从温岭教育信息网上下载《“农硕计划”毕业生双向选择意向表》(以下简称“双向选择表”,见附件4)一式三份;
(2)持“双向选择表”到有接收指标的学校进行双向选择,由接收学校在“双向选择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
(3)经学校签署意见的“双向选择表”,请于2014年8月8日前报送温岭市教育局人事科审核。
(4)凭人事科审核同意后的“双向选择表”办理聘用手续。
(三)在学前教育岗位落选对象中选拔雷公山哨所哨员1名,选拔的具体条件和方式另行通知(详见温岭教育网)。
(四)聘用的师范毕业生实行见习期一年,见习期满后经学校考核不合格的,延长见习期一年,直至考核合格为止。
(五)聘用的师范毕业生一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空余指标不递补。
(六)为确保教师队伍的稳定,促进新教师的专业成长, 2014年新招聘教师5年内不得调往外系统、外县(市、区),不得转岗。
(七)已到温岭市教育局报到,但未被聘用的应届师范毕业生,允许保留其后2年的报考资格。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温岭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教育局招聘咨询电话:86126136、86213339
温岭市教育局
2014年2月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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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按照《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意见》《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4〕1号)有关规定和国家、自治区对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补充完善的新政策和新要求,现就全区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范围

(一)户籍在内蒙古自治区的人员。

(二)持有内蒙古自治区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居住证明不等同于有效期内居住证,不能替代使用)

(三)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只能使用已经获取的学历参加认定)。

(四)持有内蒙古自治区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人员。

(五)驻内蒙古自治区部队现役军人、武警。

二、认定条件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下列认定条件,可在内蒙古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内教发〔2002〕64号)规定的相应学历执行。

(三)考试相关条件

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2020届及以前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且为首次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2.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3.根据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规定,属于免试认定范围并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四)普通话水平条件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执行。

(五)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六)任教学科、任教学段

1.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认定的,任教学科、任教学段须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一致。

2.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0届及以前师范专业毕业生(首次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任教学科须与所学师范专业相应,任教学段须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内教发〔2002〕64号)中对各学段的学历要求。

三、报名流程和时间安排

(一)网上申报

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6月3日9:00至6月17日17:00;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9:00至9月27日17:00。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提前访问“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在网站首页点击“网上办事”-“教师资格认定”-“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完善个人信息,在网报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

申请人账号注册及申报信息填报,请参考“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可访问“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操作手册”栏目查询相关信息)。

申请人选择认定机构有关要求: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由就读学校所在地盟市、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其余人员由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特别提示:申请人需在正式报名中的“申报提醒”步骤仔细查看所选择的认定机构是否已开通“全程网办”功能。认定机构如未开通“全程网办”,申请人须携带相关材料到现场审核确认;认定机构如已开通“全程网办”,申请人可在认定机构规定的时间内, 通过“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栏目的“查询报名信息”页面的“修改网办材料”上传相关认定材料,由认定机构工作人员进行网上审核。

申请人应及时查阅“查询报名信息”栏的“资格认定材料确认情况”和工作人员留言,按要求修改或补充认定材料。

(二)现场确认

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后,应及时查阅相应认定机构发布的认定公告(内蒙古自治区各认定机构联系方式见“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下“各省份认定工作联系方式”)。如认定机构未开通全程网办,须本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在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申请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以下身份证明材料:

(1)在户口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原件。

(2)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3)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学籍信息通过验证的,无需提交学籍材料;未通过验证的,需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下载打印)和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

(4)在内蒙古学习、工作和居住,持有有效期内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持有有效期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内蒙古自治区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考试合格的港澳台居民。

(5)驻内蒙古自治区部队现役军人、武警应提供由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按照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属于该驻内蒙古部队。

2.学历证明

(1)学历证书原件。学历信息通过系统验证的,无需提交学历证书原件;未通过验证的,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在线申请)。

(2)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持有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3.普通话等级证明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信息通过系统比对核验的,不需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系统未比对核验到的,需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4.考试相关证明材料

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由报名系统自动比对核验,无需提交。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院校2020届及以前全日制师范专业毕业生(首次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应提供《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原件和复印件。

5.体检合格证明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具体的体检医院和时间安排,可咨询所选认定机构或关注该认定机构发布的通知公告信息。

6.无犯罪记录证明

(1)内地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核查。

(2)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如确有需要,香港、澳门申请人可通过认定机构申领内蒙古自治区统一开具的请相关部门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函件。

7.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片1张(与认定报名上传的照片和体检表上的照片同底)。

8.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三)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各认定机构完成现场确认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请及时关注各认定机构发布的通知,了解《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领取时间、地点和领取方式。

四、其他事项

(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二)其他未尽事宜请关注各认定机构发布的通知公告,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三)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等程序,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予受理,由此导致的后果、责任由申请人承担。

(四)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申请人报名,对违反规定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五)申请人必须提供准确无误的所有个人信息,并保证符合国家《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本公告中关于教师资格认定类别、认定条件等相关政策规定,不得提供虚假信息。因提供虚假个人信息造成本人教师资格申请不能认定的,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对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一经查实,相关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处理。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2024年5月10日 

四川省宜宾市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面试顺利举行

宜宾市2024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于5月11日-12日在四川轻化工大学宜宾校区举行。宜宾市本次共有2336名考生参加40个科目的面试,设置面试考室49间、候考室1间、抽题室1间、备课室2间。宜宾市教育体育局、宜宾市教育考试院、考点学校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司其职,协作配合,全力确保考试平安顺利。

考前,宜宾市教育考试院和四川轻化工大学宜宾校区考点分别召开考务培训会及考官培训会,对考务工作人员进行针对性的分类培训,对所有考官进行了面试政策、操作流程、各学段业务知识和评分细则等方面的培训。

考试期间,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办公室副主任张羽,宜宾市教育体育局党组书记、市教育考试院院长田贵荣,到考点巡查考试实施情况。考试过程秩序井然,考务工作安全顺利,考风考纪整体良好,考生服务优质温馨。

面试成绩预计于2024年6月14日公布,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已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的考生,可自行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下载、打印PDF版本考试合格证明。

陕西省榆林市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陕西省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结合榆林市工作实际,现将榆林市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在榆林市的中国公民以及在榆林市服役的现役军人和武警,可在榆林市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在榆林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在榆林市参加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可在榆林市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根据有关规定,申请人在同一年中只能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二)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根据国家和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关规定,普通高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试通过但未取得毕业证书前,尚不具备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在毕业前最后一学期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将在申请人取得毕业证书后给出认定结论并制发教师资格证书。

(三)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或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规定,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

(四)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幼儿园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者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标准。

(五)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体检标准按照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2019〕61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结论为合格。

三、网上申报

本次认定申请流程为“网上申报–体检–现场确认”。

(一)网上申报

1.申报时间:5月20日8:00至6月21日17:00。

2.申报方式及流程:

(1)符合榆林市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员在网报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通过 “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完成注册及实名验证后,在选择认定机构一栏时选择“榆林市教育局”,在选择确认点一栏时选择“榆林市教育局”。其中,“请选择考试形式”一栏中,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应选择“国家统一考试”,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应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对申请人的身份、学历、普通话等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等信息进行自动核验,核验通过的在现场确认环节无须提交原件。

(2)信息系统上传照片和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粘贴照片统一使用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

(3)核对所填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报名信息。因输入信息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负责。

(4)提交成功后,系统将生成报名号。请考生务必牢记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作为修改信息以及现场确认的重要查询条件。提交以后点击“退出”,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

四、体检安排

(二)体格检查

1.体检时间:体检时间自6月22日起,在此之前体检的不予认定。

2.申请人先网报,后体检,现场确认时提交体检表。如申请人因特殊原因不能体检的,请下一个认定季申请认定。

3.申请人须仔细阅读省教育厅、省卫健委下发的《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2019〕61号)有关规定,并下载打印体检表(见附件1),体检表A4纸正反双面打印。

体检时请按照(陕教〔2019〕61号)要求进行体检,完整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及既往病史,并粘贴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照片同底版),否则不予认定。

4.体检医院须在《陕西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上给出结论并加盖公章,申请人员须如实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及既往病史,粘贴各种检验单并将报名号、申请认定学科填写在体检表上方规定的位置。

5.榆林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医院名单详见下表,其它医院体检的一律不予认定。

教资面试结束如何拿证?教资认定流程介绍
资面试成绩合格后,想要拿证,你还得进行教师资格认定,那你知道如何进行教资认定吗?接下来小编跟大家说一些认定需要了解的问题。

一、什么时间开始认定?

一般认定有春秋两季。2024年春季认定已经开始,各地认定时间不一样,建议关注好各地的教资认定通知,千万别错过。

二、在哪里认定?

认定网站“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

1.按对象分类:申请人只能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之一(必须持有当地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或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和研究生)申请认定。

2.按学段分类:高中/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一般由市(州)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一般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三、认定的流程是什么?

教师资格证认定流程分为网上报名、现场确认、领取证书三个环节。不排除不同地区可能存在差异,详情请参考当地认定公告。

四、认定需要哪些资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网上申请后下载、打印、签字);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证明;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中小幼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7)《教师资格认定现场受理通知》(网上申报后下载打印);

(8)1-2张一寸免冠近照。(注意,粘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上的照片应为相同底片。)

PS:不排除不同地区可能存在差异,详情请参考当地认定公告。

五、在哪里体检?有效期是多久?

应在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医院进行。在各地发布的年度认定工作通知中,将对体检医院和要求进行说明。

四川省广安市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顺利结束

5月12日,广安市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顺利结束。本次考试考点设于广安职业技术学院。全市共报名1505人,涉及学前、小学、初中、高中4个学段17个学科41个考试科目,抽调面试考官、考务人员280余人。

强化统筹安排,确保组考严密。市教育体育局、市教育考试院、广安职业技术学院高度重视,按照“分级管理,逐级负责”原则,成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领导小组,细化组考方案,统筹考场考务,对试卷安全、面试工作人员的选聘和培训、考务流程、技术保障等做了细致安排部署,全力确保组考工作严谨周密。

健全工作机制,确保考试安全。完善相关安全保密制度、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对考官、考生的重要信息管理,做好试题接收、保存、分发各流程的检查监督,严格执行试题光盘、加密锁分离等工作要求,明确对突发事件的快速研判、妥当处置,切实保障考试安全工作落地落实。

落实岗位责任,确保工作有序。召开考前培训会,对考官、考务工作人员进行有关法律法规、安全保密、工作纪律和业务方面的培训,明确工作职责,签订保密责任书。全面做好考前各项设备调试和物资准备,考中突发状况的防范应对,考后考试数据的备份回收,确保任务到岗、责任到人,务实推动组考工作规范有序。

严肃考风考纪,确保公平公正。加强对考生的诚信教育和法纪教育,加大考点入场安检力度,严禁携带手机等考试违禁物品进入考试区域,严防高科技手段作弊,强化考场纪律,保障秩序井然。

考试期间,市委教育工委书记,市教育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建超带队深入广安职业技术学院考点,就考务安排、安全保障、考风考纪等方面工作进行检查督导。市教育考试院安排专人驻点巡视。

本次面试成绩预计于2024年6月14日公布,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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