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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改革过渡阶段衔接政策是怎样的-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教师资格改革过渡阶段衔接政策是怎样的

    全国大部分地区上半年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经基本结束,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已经领着教师资格证,欢欢喜喜回了家。
    参加之前省考的朋友,来,举个手!告诉小编,你的教师资格证有没有拿到手!还没申请认定的朋友赶快抓紧时间认定,不然你们手中攥着的两学成绩单,就要作废了!小编最后劝你一次 ̄へ ̄
    1.改革进行时
   
改革春风吹满地,齐心合力奔国考。省考人员别担心,过渡政策帮你忙。
    小编一时诗兴大发O(∩_∩)O,吟诗完毕,先来看看最新改革现状吧↓↓↓
    教育部原计划教师资格证考试改革时间从2015年全面实施,改革后将实行全国范围内统考。然而,“计划赶不上变化”,部分省市却迟迟未加入全国统考的阵容来,截止到2016年上半年,10个省市才全面实施国考改革,2016年下半年又将新增5个省市。
    下面来看看和考生们一样有“拖延症”的省份(这样说,但愿不会被查水表吧~)

教师资格改革过渡阶段衔接政策是怎样的


    由于以上省份刚开始改革,此时面临着省考与国考的衔接问题,怎样有效处理好参加省考人员的考试,认定问题,是各地教育部门的头等大事。
    参加省考的小伙伴可以放宽心,各省份教育部门的大大们,不会遗忘你们,定会给你们谋福利!
   2.衔接办法—四川为例
    
由于各地改革进程不一,教育部没有统一给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的衔接办法。目前,都是以各省份教育厅为单位,发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的衔接办法,所以,各省份关于衔接办法存在差异,不可以偏概全。
    为了让参加两学的小伙伴了解衔接办法,小编在这,以四川省为例说明一下:
    根据《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衔接办法》,制定了具体改革认定衔接办法:
    1.2015年及以前已取得四川省申请教师资格教育学、心理学考试两科合格证书的非师范类专业毕业人员,在2019年底前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可按原教师资格认定办法执行。
    2.从2016年起省教育考试院不再组织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凡自愿参加教育学、心理学考试,申请教师资格的,可报名参加2015年10月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最后一次自学考试。
    根据以上办法,可以得出:2016年四川省已经不再有自学考试,2015年以及以前取得两学合格证明的考生,需要在2019年前申请认定。
   3.你该做的事
   
1.每个改革省份都像四川省一样,制定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过渡期衔接办法。点击此处,可查看各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过渡政策汇总。由于部分省份开始改革时间较早,已经不能考试,认定。小编只汇总了2015年下半年起新增省份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衔接办法。(其中,云南、重庆、黑龙江还未公布认定衔接方法。)
    除了小编提供的汇总情况,你还可以从以下渠道了解过渡政策
  (1)百度“当地+教育局官网”,进入教育厅官网查看有关信息。
  (2)在教育局官网没有查到相关通知,可电话或者上门咨询当地教育局。
   2.在两学考试中笔试通过一门,或面试未通过的考生请注意:
   关注当地公布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过渡期的笔试、面试工作通知,抓紧时间通过笔试,面试。(例如:最近公布的福建省2016年第二期“两学”面试报名公告)
   3.已经取得两学合格证明的考生请注意:
   在规定时间内,尽快进行申请认定!不要再拖啦~~
   4.如果已经错过省考考试、认定时间的小伙伴请注意:
   省考随它去吧,不如跟着小编一起备考国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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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河源2016秋教师资格认定人员公示

我市2016年社会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和体检工作已经结束,现将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和体检合格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河源市教育局人事科反映。反映情况必须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匿名信件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

河源市教育局人事科(河源市源城区越王大道商务小区内),邮政编码:517000,联系电话:3297399。
附件:2016年河源市社会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和体检合格人员名单.xls

广东惠东县2016秋教师资格认定结果

2016年惠东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结束,现将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通过人员名单予以公布,请申请人带身份证于2016年12月5日至15日(工作日)到惠东县教育局人事股签名确认,并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档案,由他人代领的,应出示由申请人亲笔手写的委托书及申请人和代领人的身份证。
附:申请认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通过人员名单

广东惠城区2016秋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体检公告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秋季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粤教继函〔2016〕31号)等文件精神,惠城区2016年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教学能力测试合格人员及师范教育类免测试人员需参加体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时间

2016年10月23日(星期天)上午

二、注意事项

1.体检人员应于体检当天上午8:00前自行到达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东院区(长湖苑,惠州市交警支队旁)一楼停车场集中体检。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2.体检前注意休息,体检当天保持空腹,不能喝水。

3.体检人员需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

4.体检标准为350元/人(请自备零钱),费用自理。

5.不在体检名单中的人员教学能力测试不合格。

咨询电话:2677403 2677406

附件:惠城区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体检名单.xls

各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过渡政策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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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衔接办法

    1.我省教师资格考试过渡期为2015年和2016年。2016年起,我省不再举行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考试。
    2.已取得我省自行组织的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两门单科合格证(有效期内)的,可直接报名参加当地认定机构单独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测试合格、规定材料齐全的必须在2016年及以前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未在2016年内取得教师资格的,或不符合其他认定条件未予认定的,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必须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3.已取得我省组织的教育学或教育心理学一门单科合格证(有效期内)的,另一单科的补考应在2015年下半年参加我省自行组织的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单科补考(考试大纲和考试形式与改革前相同),考试成绩2016年当年有效,其他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补考。
    4.2016年起,只有省考一门单科合格证在有效期内的人员,需重新报名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后方可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
    5.省教师资格考试过渡时期的2015年和2016年,对省考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者的面试,仍由各设区市按照以往的面试要求组织实施。
    6. 2015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全日制教育硕士,在毕业3年内(毕业当年至第3年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时间期限内),可按照师范生首次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应学科教师资格的政策,直接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因特殊情况未在应届毕业时申请直接认定的,在毕业3年内申请直接认定教师资格时,还需向户籍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递交情况说明。超过规定期限的,不再执行直接认定教师资格的政策,须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成绩合格证明,才能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7.2010年前已备案的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2015年和2016年应届毕业生,拟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参照过渡政策第2条和第3条执行。从2016年起,已备案的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政策另行规定, 以国家文件为准。
    8.2017年起,除2015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全日制教育硕士可以在毕业3年内直接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外,其他人员在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时,均应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提供有效的考试合格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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