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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南充嘉陵区城区学校2020年引进、考调教师16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四川南充嘉陵区城区学校2020年引进、考调教师160人公告

  为进一步推进名师名校建设,实现城区教育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根据市政府办《转发市教育和体育局等部门关于南充市教师公开考调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南府办函〔2020〕15号)文件精神,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并报市人社局核准,决定对城区学校所需教师采取引进、考调方式进行公开择优选拔。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考调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学科名额

  本次引进、考调共160名(区内市外114名、区外市内46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嘉陵区2020年城区学校引进、考调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三、对象范围

  面向区内外公办中小学、幼儿园(事业单位)的在编在职教师,并完全符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要求和本公告其它要求的人员。

  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诚党的教育事业,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教育、教学业务能力强,品行端正,师德高尚,遵纪守法,服从组织安排。

  2.年龄要求:40岁及以下(198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区内考核合格的支教、上挂教师年龄不限。

  3.服务期要求:区内教师工作满2周年(2018年9月30日以前参加教育工作),市外教师工作满5周年(2015年9月30日以前参加教育工作);

  区外市内(顺庆、高坪、西充、南部、阆中、营山、蓬安、仪陇)教师除工作满5周年(2015年9月30日以前参加教育工作)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在现任教学校工作满3年,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者,须在本职称岗位上工作满3周年(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中层及以上干部须在现工作岗位上工作满3年(2017年12月31日前任职)。

  4.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5.符合本公告具体引进、考调岗位的条件要求(详见附件《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6.专业要求:区内报考者所学专业(以符合报考条件的毕业证为准)或教师资格证所载学科或现任教学科与报考学科一致。区外报考者所学专业(以符合报考条件的毕业证为准)或教师资格证所载学科与报考学科一致。

  7.持有教师资格证书。

  8.区外报考者需提交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9.无本《公告》第九条第二款“一票否决”项之一的。

  (二)岗位条件

  1.报考初中教师引进岗位的报考者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县级及以上表彰、表扬一次及以上的(含党委、政府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2)历届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免费师范生”;

  (3)全日制研究生;

  (4)2015年以来获区教学质量奖3次及以上的(限区内教师)。

  (5)2015年以来参加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教研机构组织的教学比赛获县级三等奖及以上。

  (6)2015年以来艺体学科教师本人或所带队员(所指导学生)在国家、省、市、县重要比赛中获得表彰、表扬奖励,或在省级及以上重要比赛中竞赛成绩进入前8名,或市级重要比赛中竞赛成绩进入前6名,或县级重要比赛中竞赛成绩进入前3名。

  (7)县级及以上名师工作室成员。

  (8)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

  (9)县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

  2.报考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考调岗位的报考者需具备考调“基本条件”。

  所有报考者须满足“基本条件”和岗位条件方可报考。

  五、报名

  本次引进、考调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lzyshbzj.nanchong.gov.cn,点击“人事考试”专栏进行报名,下同),报名时间为2020年6月21日9∶00至2020年6月23日18:30,逾期不再补报。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明确要求。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后,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引进、考调的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

  本次引进、考调不进行网上资格审查,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嘉陵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资格审查、考察(核)和审核确认时的结果确定。

  在引进、考调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多岗位报考的,引进或考调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二)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以便了解报考者基本情况,但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报名成功,一经提交,不得更改。

  (三)打印《报考信息表》。报名成功的报考者,应及时登录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2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

  六、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嘉陵区人社局和教育科技和体育局负责进行。

  (一)资格审查时间

  2020年7月1日至7月3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二)资格审查地点

  嘉陵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6楼会议室(嘉陵区耀目路125号)。

  (三)资格审查需提交的资料

  报考者请按规定的时间持下列证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1.《报考信息表》;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若其他证书上的身份证号码与现使用的二代身份证号码不符的,由公安机关出具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5.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人事关系所在学校审核出具的证明(应注明身份证号码 参加工作时间、任职时间(职称、职务)、任教经历、现任教学科、是否在编在职,是否同意报考);

  8.区内上挂、支教人员须出具上挂、支教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9.近期免冠1寸证件照3张;

  10.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区外所有报考人员)。

  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报考资格。

  (四)开考比例。引进岗位不设置最低开考比例;考调岗位开考比例(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数与相应考调岗位名额之比)不低于2:1。

  (五)岗位调整。若考调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直接调减或取消岗位。

  调减或取消情况,于2020年7月7日18:00前在嘉陵区政府门户网上公布。

  (六)领取准考证

  1.领取时间

  引进岗位初选、考调岗位报考者笔试准考证:2020年7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

  引进岗位报考者初试准考证、考调岗位报考者面试准考证:2020年7月24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

  2.领取地点

  嘉陵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人事股(嘉陵区耀目路125号)。

  七、考试办法

  (一)引进岗位考试办法:分初选、初试、复试。

  若学科报考人数超过30人及以上的,先进行初选;学科报考人数未达到30人的,直接进入初试。初选采用集中闭卷笔试方式进行,卷面满分为100分(初选成绩仅作为确定初试资格的依据,不计入考试总成绩),笔试内容为与报考岗位相关专业知识,不指定教材;初试、复试采用面试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报考岗位对应学段同学科教材内容(教材以嘉陵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考试现场提供的为准)。

  报考者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40%+复试成绩×60%。

  1.初选:

  (1)笔试时间:2020年7月19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嘉陵一中。

  笔试成绩于7月22日12:00前在嘉陵区政府门户网上公布。

  2.初试:

  (1)初试人员确定

  需初选的岗位,根据参加初选报考者笔试成绩和岗位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5:1的比例确定初试人员。与最后一名初试入围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初试入围人员。参加初试人员名单于7月23日18:00前在嘉陵区政府门户网上公布。

  (2)初试方式

  模拟上课,时间15分钟。初试总分为100分,报考者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初试时间:2020年7月 26 日(星期日)。

  初试地点:嘉陵一中。

  初试成绩当场向报考者本人公布。初试成绩低于80分的报考者不确定为复试对象。若引进岗位报考者初试成绩无人达到80分以上的,则取消该岗位。

  3.复试:

  (1)复试人员确定

  各岗位按复试人数与岗位名额2:1的比例确定复试入围人数,依据同岗位报考者初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复试入围人员,最末名次并列的全部进入复试。

  参加复试人员名单于7月28日18:00前在嘉陵区政府门户网上公布。

  (2)复试方式

  模拟上课,时间15分钟。复试总分为100分,报考者成绩

  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复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复试成绩当场向报考者本人公布。

  (二)考调岗位考试办法:

  1.考试成绩计算办法

  根据南嘉教〔2014〕150号文件精神,区内支教教师经考核合格者,其支教经历按照每支教1年加2分计入考调总分。

  报考者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支教加分(限区内报考者)+面试成绩×50%

  报考者各个环节的考试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计入总分。

  2.考试办法: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2020年7月19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嘉陵一中。

  笔试成绩于7月22日12:00前在嘉陵区政府门户网上公布。

  (2)面试

  ①面试入围成绩计算办法:

  面试入围成绩=笔试成绩×50%+支教加分(限区内报考者)

  ②面试入围人员确定:按面试人数与岗位名额2: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数。依据同岗位报考者面试入围成绩从高到低确

  定面试入围人员,最末名次并列的全部进入面试。

  面试入围人员名单于7月23日18:00前在嘉陵区政府门户网上公布。

  ③面试方式:模拟上课、技能测试(艺体学科)。面试内容为报考岗位对应学段同学科教材内容(教材以嘉陵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面试现场提供的为准)。面试时间15分钟,技能测试5分钟。面试总分为100分。

  ④面试时间:2020年7月26日(星期日)。

  ⑤面试地点:嘉陵一中。

  ⑥面试成绩当场向报考者本人公布。

  (三)考试总成绩公布

  引进、考调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于引进岗位复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嘉陵区政府门户网上公告。

  八、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办法

  1.引进岗位:依据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总成绩相同,以复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复试成绩相同的,以初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若再相同,则通过加试确定)。

  2.考调岗位:依据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若再相同,则通过加试确定)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所需费用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川教〔2004〕295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

  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在嘉陵区政府门户网上公布,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愈期不再受理并以初检结果为准。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不合格、自动放弃所出现的缺额,分别按引进、考调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办法按前述“体检人员确定办法”进行,递补只进行一次。
 

  九、资格复审及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资格复审及考察环节,该环节由区教育部门、人社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一)复审内容

  对报考者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二)考察内容

  1.通过查阅报考者人事档案等方式对报考者进行考察。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

  (1)违法犯罪受到法律处罚者、受党纪、政纪处分在影响期内者或正在接受纪律检查者;

  (2)近5年年度考核有一次不称职者;

  (3)2017年9月以来至2020年6月30日内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及以上或病事假累计超过3个月及以上者;

  (4)职业道德差,教师职业道德考核不合格者;非法集会游行、罢课参与者;在网络上攻击党和政府造成恶劣影响的;

  (5)其它不符合考察要求的。

  不按期提交人事档案和资格复审所需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因资格复审及考察不合格和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调人员,并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的公示。

  公示内容包括拟调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引进、考调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考试总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书面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员拟调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进行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调或调动人员资格。因公示人弃权或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一、岗位安排

  (一)岗位设置

  见《嘉陵区城区学校2020年引进、考调教师岗位安排表》。

  (二)岗位选择办法

  按考试总成绩(成绩相同者,按前述“体检人员确定办法”确定顺序)从高到低依次由报考者选择。选岗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十二、调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拟调人员名单按程序报批后由区人社局、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办理调动手续。

  十三、纪律与监督

  引进、考调教师工作严格执行人事考试的相关规定,接受纪监委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规定的人员,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在引进、考调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含提供虚假报名材料和加分材料)以及多岗位报考的,取消引进、考调资格。

  因弄虚作假取消引进、考调资格的报考者,3年内不得参加考调、不得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不得申请调动。

  十四、特别提示

  (一)引进、考调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嘉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在嘉陵区政府门户网上公告。引进、考调的相关信息,凡已在嘉陵区政府门户网上在发布的,不再另行通知。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调动的,责任自负。

  (二)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本公告要求的各种证件须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取得并实际持有。

  (四)引进、考调学校、嘉陵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嘉陵区人社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引进、考调可能会调整资格审查时间和考试日程,调整情况将提前在嘉陵区政府门户网上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

  十五、咨询、监督电话

  0817—3886019(嘉陵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

  0817—3631047(嘉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817—3631035(嘉陵区纪监委)


  附件:

  1.嘉陵区2020年城区学校引进、考调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嘉陵区2020年城区学校引进、考调教师岗位安排表

  3.证 明

  4.区外教师同意报考证明(样式)

 南充市嘉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充市嘉陵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

2020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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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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