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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嘉定区教育系统2022学年公开招聘教师806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上海嘉定区教育系统2022学年公开招聘教师806人公告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沪人社专发〔2009〕45号)要求,为加强师资力量,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师资队伍,我区教育系统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022学年第一批计划招聘教师806名。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条件的2022届应届毕业生及社会人员。

(二)基本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2. 身体、心理健康,仪表端庄,具有教师任职的基本素质。

3. 具备教师资格证书、岗位所需学历、专业和职业技能等。

(三)学历条件

1. 应聘中小学教师

上海市户籍: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公办院校师范类本科毕业生;(2)专业对口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3)专业对口的其他公办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优秀毕业生(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非上海市户籍:应符合本市对非上海生源应届毕业生进沪就业的相关规定。一般须为专业对口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专业对口的省部级师范院校毕业生或其他公办院校优秀毕业生(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可放宽至本科。

2. 应聘幼儿园教师

上海市户籍:专业对口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符合中小学招聘条件的毕业生。

非上海市户籍:本市公办院校学前教育专业或省部级师范院校学前教育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公费师范生按照市教委相关政策执行。

*境外学历须经国家教育部门认定,同时提供学历鉴定书。

(四)证书条件

1. 应届毕业生

(1)持有教师资格证,或者教师资格证笔试成绩合格(须承诺在录用一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

(2)大学英语四级425分及以上,应聘英语学科需大学英语六级或专业英语四级及以上。所学专业为体育类、艺术类的毕业生,应聘音乐、体育、美术学科可适当放宽要求。

(3)普通话须二级乙等及以上,应聘语文学科、幼教学科普通话须二级甲等及以上。

(4)应聘幼儿园教师的非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须持有学前教育上岗证,或学前教育上岗证在读证明(须承诺在录用一年内取得上岗证)。

2. 社会人员

(1)持有教师资格证。

(2)普通话须二级乙等及以上,应聘语文学科、幼教学科普通话须二级甲等及以上。

(3)应聘英语学科需大学英语六级或专业英语四级及以上。

(4)应聘幼儿园教师的非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须持有学前教育上岗证。

(5)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2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6)须一直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优先考虑区级骨干教师或在区级及以上教育教学活动中获奖的优秀教师。

3. 根据《关于新时代嘉定加强教育和卫生健康高素质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嘉定区教育系统高素质人才队伍建设激励机制实施细则》相关文件精神,实施高素质教育人才(学科领军人才、特级校长、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骨干教研员、博士和博士后、中青年学术骨干等)招聘。

二、招聘流程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上海嘉定教育频道(http://www.jiading.gov.cn/jiaoyu)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招聘学校参加长三角师资招聘专场和华师大、上师大等高校毕业生招聘专场和网络招聘会。

(二)网上岗位报名

2021年11月8日至11月15日,应聘人员登录“嘉定区教师招聘平台”(https://rc.jdjy.sh.cn/)进行注册。应聘人员应依据本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和岗位需求,如实填写《嘉定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然后根据所选的学段、学科和招聘学校的岗位需求进行网上岗位报名,填报目标学段与学科。如发现报名信息失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笔试

1. 笔试委托市相关机构命题和阅卷,内容为学科知识测试。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前辅导培训班。

2. 笔试资格现场审核:2021年11月19日至11月21日全天(9:00-16:00),应聘人员带好相关材料(详见附件1)至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嘉行公路601号)一楼,审核通过后现场缴付考试费。11月27日起网上打印准考证。

3. 笔试时间:2021年12月4日上午9:00-11:00,地点:以准考证公布地点为准。

4. 确定笔试合格名单。区教育局根据考生的笔试综合成绩,按每门学科招聘岗位不超过1:3比例确定合格线,并在嘉定教育频道公示合格名单。

5. 笔试合格名单公示结束后第一周,笔试合格人员网上填报意向岗位,每人可报2个岗位。

(四)面试与试教(第一轮)

1. 笔试合格人员网上填报意向岗位后至2022年1月4日,招聘学校根据应聘人员岗位报名情况,组织面试、试教。

2. 由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共同对应聘人员的课堂教学等情况进行评价,并综合面试、试教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以1:1的比例确定意向人选参加心理测试。

(五)网上岗位报名(第二轮)

2022年1月5日—1月7日,笔试合格且无意向单位的应聘人员进行第二轮网上岗位报名,每人可报2个岗位。

(六)面试与试教(第二轮)

2022年1月14日前,招聘学校完成面试、试教,综合应聘人员笔试及面试试教情况,确定意向人选参加心理测试。

(七)心理测试

1. 2022年1月18日,公布参与心理测试名单。

2. 2022年1月21日(周五)、1月24日(周一)、1月25日(周二),选择以上任意日期参加心理测试,地点: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延安西路900号)。

3. 2022年1月底前,公布心理测试合格名单。

(八)政审及体检

2022年2月17日—2月27日,进行健康体检及政审工作。

(九)公示

2022年2月28日—3月4日,在嘉定教育频道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

区纪委监委第七派驻组、局人事科、区教育事务服务中心对招聘学校的招聘过程进行全面监督。

三、聘用方式

(一)政审由招聘学校负责。招聘学校对通过心理测试的拟录用人员,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修养、人际沟通能力、心理调适能力、学习能力、身份状况以及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了解被考察对象,确定考察结果。

(二)健康体检由区教育事务服务中心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和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三)政审及健康体检均通过者,区教育局审核后,在嘉定教育频道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需署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四)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手续。

四、具体招聘岗位

详见《2022学年嘉定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计划(第一批)》(附件2)

五、现场防疫要求

1. 笔试资格现场审核及笔试当天需严格遵守相关防疫规定,做好防护措施:需签署健康承诺书(附件3),并出示当天的绿色行程码、随申码,若行程码显示途径非本市地区的,需提供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全程佩戴口罩。

2. 面试、试教防疫要求按应聘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六、招聘咨询与监督

咨询电话:59538260 59535268

监督电话:39902066

附件1:嘉定区公开招聘教师现场资格审核材料清单.doc

附件2:2022学年嘉定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计划(第一批).xls

附件3:健康安全承诺书.doc

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

2021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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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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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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