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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华永康市教育系统面向2022届高校毕业生 人才引进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浙江金华永康市教育系统面向2022届高校毕业生 人才引进公告

为满足我市教育事业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永康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永康市教育局决定面向2022届高校毕业生组织人才引进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条件

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有志于长期在永康市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团队协作精神,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1.相关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须为全日制本科毕业,不含专升本),其中国(境)外大学毕业的,毕业高校须为全球排名前100名(学校排名可在公开资料查询)。

2.一流大学建设高校相关专业的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

3.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师范类相关专业的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较强师范类院校设立的“精英班”等同(如浙师大初阳学院、杭师大经亨颐学院等师范类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4.一流学科建设高校非师范类的一流学科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且在校期间获学业奖学金或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等荣誉的。

5.省重点建设高校(不含省市共建)及以上层次的师范类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职业教育引进专业课教师不受师范类限制),且在校期间获由教育部门或人力社保部门组织的技能大赛省级三等奖以上,或多次获得学业奖学金(学期3次以上或学年2次以上),或有校级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等同级别以上荣誉的;特殊教育、学前教育等需要具有技能特长或紧缺专业的,可放宽至普通本科生源,其他条件不变。

6.全日制普通高校2022届本科师范毕业生,本科所学专业为高考第一批次(或第一段)录取的专业,且在校期间获由教育部门或人力社保部门组织的技能大赛省级三等奖以上,或多次获得学业奖学金(学期3次以上或学年2次以上),或有校级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等同级别以上荣誉的(此政策适用于2022届—2024届应届毕业生)

7.美术、音乐学科引进条件放宽至:教育部确定的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和教育部批准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的部分艺术类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且在校期间多次获得学业奖学金(学期3次以上或学年2次以上),或有校级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等同级别以上荣誉的。

8.在校期间获由教育部门或人力社保部门组织的技能大赛全国二等奖以上荣誉的相关专业全日制大专应届毕业生。

毕业5年内的“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生和全日制研究生(本科需为全日制一本师范院校毕业),可参照上述应届毕业生的条件引进。

二、引进程序

1.报名: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现场报名:2021年11月13日,携带人才引进报名表、本人身份证、相关荣誉证书、学信网学历证明等材料到浙江师范大学招聘会现场报名。网上报名:2021年11月21日前登录问卷星(https://www.wjx.cn/vj/PZCuju3.aspx)完成报名,将报名所需报名表(签名后)、身份证、荣誉证书、学信网学历证明等扫描成一个PDF文件,用“姓名+报考学科”命名(不超过5M)后上传,材料务必按要求上传齐全。请勿重复报名!

2.考核:经资格初审后,由市教育局和市人力社保局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考核。

3.面谈:(考核总成绩80分以上入围面谈,若80分以上的人数超过引进计划数,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按1:1.2进入面谈。)根据考核结果确定入围面谈人选。由有引进计划的学校与入围面谈者进行面谈,双向选择,双方达成引进意向的,学校将拟引进人员的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和荣誉证书原件提交给市教育局。达成引进意向后考生违约的,须支付5000元违约金。

4.体检:由市教育局与市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5.考察:由市教育局与市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相关规定执行。

6.聘用: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户口迁为永康居民后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三、引进计划 (共110人)

类别 引进人数 学科需求 引进条件 备注
永康电大 2 法学1人,行政管理1人 一流大学建设高校相关专业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  聘用后为事业编制教师。

 

高中25语文4人、数学3人、英语2人、政治3人、历史3人、地理4人、生物2人、物理2人、技术2人适用1-5条
初中23语文2人、数学3人、英语3人、社会8人、科学2人、体育2人、音乐1人、信息2人适用1-7条
小学28语文11人、数学6人、科学1人、音乐4人、体育1人、美术4人、信息1人适用1-7条
特殊教育2信息1人,康复1人适用1-6条
职业教育30计算机(数字媒体、硬件、网络方向)3人、物联网2人、工业互联网与大数据2人、机械设计及自动化(高职考方向)3人、工业设计2人、电气自动化(高职考方向2人)3人、工业过程自动化2人、机电一体化(人工智能方向)2人、工业机器人2人、新能源汽车1人、电子商务1人、跨境电商1人、国际商务1人、酒店管理1人、美术(动画方向)1人、安保专业(技能专项)1人、学前教育2人适用1-8条聘用后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制教师,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等工资福利待遇。

四、其他事项

1.所有聘用人员凡提供虚假信息报名的,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引进资格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的全过程,

2.拟聘人员须在2022年7月31日之前如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大专应届生只要求学历证书),留学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不予聘用。

所有聘用人员在聘用后两年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关系。

3.所有聘用人员须约定不少于6年的服务期,在服务期内未经市教育局同意不得调离或参加其他事业单位的招聘考试。

4.对于人才引进的“双一流”建设高校硕士给予一次性安家补助6万元,其他院校硕士给予一次性安家补助5万元。一流大学建设高校的本科毕业生给予一次性安家补助4万元;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本科毕业生给予一次性安家补助3万元。此外还可以享受一定的生活补贴和购房补贴。

5.若疫情防控有新的要求,无法进行现场报名,则全部改为网上报名。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人力社保局、市教育局进行解释。

咨询电话:0579-86468265,0579-89285997

附件:《永康市教育系统2022年人才引进报名表》 

浙江金华永康市教育系统面向2022届高校毕业生 人才引进公告

(问卷星微信端口二维码)

永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永康市教育局
2021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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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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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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