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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通市海安市教体系统2025春季招聘教师84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江苏南通市海安市教体系统2025春季招聘教师84人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教体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文件精神,海安市教体系统2025年春季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8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数量

招聘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海安市教体系统2025年春季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岗位简介表》可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海安市人民政府网、海安教育信息网查询。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品行;具备教师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3.1989年3月至2007年2月期间出生。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可放宽至1984年3月以后出生。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2025年毕业生资格复审时可暂不提供;但须在聘用前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不予聘用)。

5.具备《岗位简介表》中其他资格条件。

(1)资格条件中的“2025年毕业生”,指在2025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现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5年8月31日。

2023年和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上述报考2025年毕业生岗位的非2025年毕业生,网络报名时,须在《报名表》“其他信息”栏目中主动说明相关信息,否则审核不通过。

(2)资格条件中专业要求参照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和《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海安市教育体育局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

6.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5届毕业生。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因卖淫、嫖娼、吸毒、赌博等违法行为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有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方面的行政违法记录的;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的;被开除公职的;因虐待、性骚扰、体罚或侮辱学生等情形被解聘的;受党纪政纪处分后不满3年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依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4)国(境)外留学毕业但截至报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人员。

(5)海安市教育体育系统编制内教师以及2025年毕业的海安市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

(6)2025年9月21日前,经公开招聘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7)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海安教育信息网。

(二)报名程序

1.报名、照片上传:2025年3月17日09:00~3月21日17:00。照片要求: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120×160像素,jpg格式,大小不超过30KB)。

2.资格初审:2025年3月17日09:00~3月22日 17:00。海安市教育体育局根据应聘人员填写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有疑义的,注明缺失或需补充的内容,并要求其完善补充,也可要求其提交有关佐证材料。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从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海安市教育体育局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13-88918039、0513-88935369。陈述申辩时间为2025年3月17日09:00~3月23日11:00(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对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为2025年3月17日09:00~3月23日12:00。

资格未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改报符合本公告招聘条件的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或资格初审通过后,均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3.缴费确认:2025年3月17日09:00~3月23日14:00。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须通过报名系统进行缴费(笔试费100元。考生须使用微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超过缴费截止时间缴费的视作报名无效)。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4.招聘岗位变更和改报名。报名结束后,报名成功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岗位简介表》规定开考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海安市人民政府网、海安教育信息网予以公告。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通过报名系统改报符合公告招聘条件的其他岗位,改报名时间为2025年3月23日15:00~18:00。应聘人员需保持联系方式畅通,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逾期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统一办理退费手续。

(三)准考证打印

网上报名初审通过并经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请于2025年3月28日上午9:00至笔试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逾期责任自负。请妥善保管准考证,在笔试、资格复审等环节均需使用。

(四)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并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提交报名材料。

2.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需与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上专业完全一致,否则按虚假填报处理。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取消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如不符合资格条件仍然坚持报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4.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四、招聘办法

招聘由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组成,由海安市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占30%)和报考岗位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占70%)。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笔试时间:2025年3月30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3.笔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和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海安教育信息网公布。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对象。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报名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缴纳面试费100元/人。

2.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公布笔试成绩时对外公布。

3.领取面试通知书。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4.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截至报名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在学信网上打印。截至报名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2023年、2024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同时现场签订《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承诺书》(附件2);

(5)以2025年毕业生身份报考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人员需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及验证报告(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查询。2025年毕业生资格复审时可暂不提供,但须在聘用前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不予聘用);

(7)岗位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

资格复审时本人不能到现场的,可委托他人代为现场资格复审和签订《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承诺书》。被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资格复审材料外,还需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5.资格复审人选递补。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海安市教育体育局陈述申辩。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本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复审人选(末位同分的,一同递补)。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海安市教育体育局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在海安教育信息网公告。

(三)面试

1.面试对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应聘人员需随身携带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参加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3.面试形式:

(1)岗位代码“01”(高中体育)、“20-21”(初中体育)、“26-27”(小学音乐)、“28-29”(小学体育)、“30-31”(小学美术)、“33-34”(幼儿园学前教育)教师岗位,面试由模拟上课和技能测试组成。按模拟上课成绩占60%,技能测试成绩占40%计算面试成绩。模拟上课教学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应教材范围内的内容;技能测试内容详见附件3。

(2)其他岗位,面试采取模拟上课形式,教学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应教材范围内的内容,模拟上课成绩即为面试成绩。

4.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四)总成绩计算

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权重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和递补

(一)体检和考察

1.体检由海安市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按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规定的体检项目与标准执行。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人员体检还需执行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体检费由应聘人员自理。

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前;如考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则加试,加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前,下同)。若有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结果不合格等情形造成岗位空缺,则在该岗位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考试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等在海安教育信息网公告。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考察。考察由海安市教育体育局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组织实施,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二)公示和聘用

1.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海安市人民政府网、海安教育信息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2.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在公示结束后由海安市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所有岗位拟聘用人员现场选岗(具体时间、地点在海安教育信息网公布),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由拟聘人员依次自主选择单位。本人未按时参与或未选择单位者,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择校后由招聘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将有关材料经海安市教育体育局审核后,报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并于2025年8月底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结相关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因拟聘用人员原因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用人员已经与有关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解决。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符合条件的,再根据岗位管理有关规定,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拟聘用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和与报考岗位要求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予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2个月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我市教体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资格。

(三)递补

本次招聘除资格复审和体检环节外,其他各阶段均不实行递补。

六、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应聘或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七、政策咨询

本公告由海安市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3-88918039、88935369(海安市教育体育局)

监督电话: 0513-88269619 (中共海安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海安市监察委员会派驻海安市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

点击查看>>>

1:海安市教体系统2025年春季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

2: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承诺书

3:海安市教体系统2025年春季公开招聘教师部分岗位技能测试内容

4:关于实施“海安名师工程”及其配套政策的意见(摘要)

海安市教育体育局

2025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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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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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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