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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临沂市蒙阴县智华职业中等专业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兼职专业教师简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山东省临沂市蒙阴县智华职业中等专业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兼职专业教师简章

  蒙阴县智华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是国家级重点职业学校、山东省规范化中等职业学校,学校现开设计算机应用、机械加工技术、数控技术应用、汽车运用及维修、幼儿保育、电子商务、会计事务、旅游服务与管理等10个专业,在校生3000余人。因学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兼职专业教师8名。

  一、招聘条件

  1.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无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2.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和技能水平,能够胜任专业教学工作。

  3.身心健康,年龄在60周岁(1963年12月14日以后出生)以下。

  4.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

  二、待遇与管理

  工资待遇面议,签订兼职聘用协议(无编制),聘用期限1年,根据学校专业师资情况,双方协商一致,聘用期满后可以续签。

  三、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蒙阴县智华职业中等专业学校1号楼(智华楼)二楼教导处。

  3.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4日-12月15日

  联系人:贾主任:15165598397,苏主任:17806390122

  4.报名所需材料

  身份证、毕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或职业资格证、相关获奖证书,以上证书需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四、考试

  1.报考原则

  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

  2.考试方式

  考试方式为试讲,备课时间10分钟,试讲时间10分钟。试讲内容见附件1,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3.考试时间、地点

  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确定人选

  根据成绩排名,分岗位按1:1的比例依次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成绩相同的情况,则通过加试的办法确定人选。考试结束后,因放弃应聘资格或被取消应聘资格造成岗位空缺的,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成绩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五、考察和体检

  人选确定后,蒙阴县智华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考察、体检,结合实际自主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因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情况造成岗位空缺的,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1.考察

  考察体检人选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征信记录证明等材料。

  2.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示和聘用

  蒙阴县智华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符合聘用条件的,蒙阴县智华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协议(无编制),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协议。

  咨询电话:0539-4272430

  学校地址:蒙阴经济开发区汶河三路6号

  七、其他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附件1:2023年蒙阴县智华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兼职专业教师岗位计划

  附件2:诚信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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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房山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教师招聘公告(184名)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结合房山区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现将2024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部门及岗位

本次招聘共涉及房山区教育委员会所属38个单位,拟招聘184人。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4.学习成绩优良,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职并有较好的专业发展潜质;

5.热爱教育事业,并符合岗位要求条件。

(二)招聘对象

1.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北京生源毕业生。

2.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

(三)年龄要求

1.35周岁及以下要求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30周岁及以下要求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27周岁及以下要求199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其他要求

1.北京生源毕业生要求: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及档案在京(不含户口及档案留在毕业学校的非京生源毕业生);本科及以上学历须是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取得相应学位的毕业生;留学生须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所学专业参考教育部专业目录执行。

2.非北京生源毕业生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须是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取得相应学位的毕业生;在校期间所修科目成绩无不及格、补考和重修记录、须符合《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就读最高学历期间无社保缴纳记录。

3.应届毕业生要求:应届毕业生包含2024年应届毕业生,2022年和2023年离校期间无实际工作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会保险的高校毕业生。2023年1月1日至报名时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未落实工作单位,且未缴纳社会保险的京籍留学生,可报应届毕业生岗位。

4.教师资格要求:报名时须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级别和学科的教师资格(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高校出具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持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可申报本学段或者低学段相应学科的岗位。岗位表中职位简介为“中小学教学”的须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职位简介为“初高中教学”的须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班主任岗位教师资格学科须为数学、语文、心理学科,科学岗位教师资格须为科学、物理、化学、生物学科。

5.具体条件详见各招聘岗位。

三、报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须于2024年5月23日10:00至5月24日17:00期间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服务频道(https://rsj.beijing.gov.cn/ywsite/bjpta/)“考试报名”栏目提交报考申请,并打印“报名申报表”。所填报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户籍、年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必须与岗位需求相符,每名报考人员只限报考一个岗位。

2024年5月23日10:00至5月24日17:00报名期间,报考申请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修改重新上报;已通过资格审查的,将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

报名结束后,报考申请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将不能再次上报。招聘单位不再另行通知初审结果,报考人员须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并及时查询网上审核状态。

后续业务考核和面试(含调剂)、资格复审、考察、体检等环节工作的时间、地点等相关具体事宜将另行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在房山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https://www.bjfsh.gov.cn/zwgk/tzgg/)相关信息,因自身原因未及时查看导致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本人自行承担责任。

(二)打印准考证

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请于2024年5月28日上午10:00至6月1日上午9:00自行打印《教师综合知识测试准考证》。

考生打印准考证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服务频道(http://rsj.beijing.gov.cn/ywsite/bjpta/)“打印准考证”栏目。

未按期打印准考证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三)笔试

笔试由房山区教委统一组织,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基本能力水平以及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相关知识。

1.笔试时间:2024年6月1日(上午)9:00—11:00

2.地点:详见准考证。

3.考试形式:考试科目采用主客观相结合的形式,考生须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

4.笔试成绩公示:6月20日之前,在房山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https://www.bjfsh.gov.cn/zwgk/tzgg/)公布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请考生及时关注。

(四)业务考核和面试

业务考核和面试(含调剂)由房山区教委统一组织,每个招聘岗位按照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业务考核和面试人选。未到达1:3的岗位,按本岗位笔试成绩不低于合格线的实际人数参加业务考核和面试。具体考试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五)确定考察及体检人员

根据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考察、体检,由区教委统一组织安排。

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业务考核和面试成绩*60%。

如有主动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体检和考察不合格的情况,可根据本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进行递补。

(六)拟聘人员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房山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https://www.bjfsh.gov.cn/zwgk/tzgg/)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将不再顺延递补。

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人员办理相关聘任手续,如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拟聘用人员无故未办理相关手续,视为本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七)需要说明的情况

1.被聘用人员,按照事业单位管理的相关规定,享受正式教师的待遇。

2.被聘用人员试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继续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档案转入属地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机构。

3.北京生源最低聘用年限为3年。非京生源最低聘用年限为6年。如在聘任期内未经学校同意擅自离岗的将按照聘用合同内容追究相关责任。

(八)注意事项: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直接取消聘用资格: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被认定为失信人员;

(2)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的;

(3)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4)档案审核不合格的;

(5)拟聘人员公示结果有异议影响聘用的;

(6)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7)未在规定时间签订三方协议或未按时报到的;

(8)上岗前不能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的;

(9)非京生源毕业生进京审批落户手续不合格的;

(10)试用期考核不合格;

(11)导致影响聘用的其他情形。

2.报考人员务必在提交报考申请时填写准确的联系电话,并确保通讯畅通,因联系不畅导致的后果,责任由本人承担。报考人员应自行及时上网查阅各项公告公示事宜,因考生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程序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辅导用书和培训机构,请提高警惕。

房山区教育委员会

2024年5月15日

附件:

1.房山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xlsx

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教育和体育局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教师队伍建设,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等规定,烟台市莱山区教育和体育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岗位

本次招聘工作共设岗位2个,招聘计划10个,具体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除岗位另有要求,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5月以后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同或相近。相近专业是否符合要求由资格审查小组研究确定并于网上报名期间每日在莱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审核通过专业。

(八)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的有关证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等),除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于2024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外,其他应聘人员应于2024年5月21日以前取得。

根据上级有关政策,定向招聘岗位仅限特定人员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仅限以下人员报考:我省2012年以前选聘的大学生村官,2016年以前招募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2022年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地方项目和山东项目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外省2022年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地方项目山东生源人员,服务满2年(服务经历计算至2024年9月)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的。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再次应聘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报考以上定向招聘岗位的人员,还需符合岗位招聘条件。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当由定向或委培单位出具同意应聘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应聘。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考生须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解约证明或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附件2式样),实行集体人事代理或劳务派遣的,用人单位和人事代理或劳务派遣机构均须盖章;实行个人人事代理的,由人事代理机构盖章;公办中小学教师报考须所在单位和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盖章同意。

根据有关规定,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的单位或岗位。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不得应聘。

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2024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海外留学人员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后,可报考招聘同等学历层次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与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培养质量坚持同一要求,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享有平等就业机会。符合上述规定的,报名时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三、招聘办法与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时间。

报名时间:2024年5月21日9:00-5月23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5月21日12:00-5月24日11:00;

缴费时间:2024年5月21日12:00-5月24日16:00  

2.报名网址。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ytlaishan.gov.cn/)。

3.具体要求。应聘人员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确认符合拟应聘岗位的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对应聘岗位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应聘人员直接与烟台市莱山区教育和体育局联系。应聘人员首次登录报名系统需注册账号,因个人原因造成注册信息泄露影响本人报名的,由本人循法律途径解决。应聘人员根据提示如实、准确填写个人报考信息,上传学历和相应学位证书(2024年应届毕业生上传就业推荐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等材料照片,上传的照片、图片等应保证清晰可辨(jpg格式,每张占用空间小于500K),然后提交审核。应聘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网上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信息一经审核通过,不能更改。报名系统于5月23日16:00自动禁止应聘人员提交(修改)报名信息。2024年5月23日16:00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时,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网上报名系统有关提示说明和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能够体现应聘岗位的要求。因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网上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应聘人员的申请材料信息不实或者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4.网上审核。烟台市莱山区教育和体育局在网上报名期间安排专人负责查看网上报名情况,确定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并对网上审核结果负责。根据应聘人员网上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应聘人员进行网上审核,并在网上反馈审核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信息不全的,注明缺少的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报名期间每日在莱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岗位审核通过专业。网上报名期间,烟台市莱山区教育和体育局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应聘人员可在网上提交(修改)报考信息3小时后至网上报名查询时间结束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审核结果。应聘人员对报名网上审核结果持有异议,可在查询最后一天5月24日11:00前向指定的报名期间复核电话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视为对网上审核结果无异议。请应聘人员务必及时查询网上审核结果,如有疑问请主动联系烟台市莱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5.网上缴费。通过网上初审的人员,务于2024年5月21日12:00-5月24日16:00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资格。按照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网上缴费成功后,应聘人员于5月29日9:00至6月1日17:00前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2024年烟台市莱山区教育和体育局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报名表》《应聘事业单位诚信承诺书》。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完成网上缴费后须电话联系烟台市莱山区教育和体育局,并提交申办免费的有关证明材料,具体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经核准通过后,可退还笔试考务费。

网上报名结束后,网上缴费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岗位,原应聘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招聘岗位或退费,改报只进行一次。请应聘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聘岗位取消核减的计划可调整到其他招聘岗位。个别急需紧缺专业或特殊人才经烟台市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二)现场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存在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笔试成绩合格线、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及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等具体要求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登录莱山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

1.时间和地点。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在莱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另行公布。

2.提交材料。现场资格审查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考生须提前按下列顺序装订好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归还:

(1)报名表(为上交材料封面)。

(2)诚信承诺书。

(3)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4)学位、学历证书。博士研究生还需提供硕士、本科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海归留学人员须提供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除携带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身份证、与主管部门签订的聘用合同、生源地证明材料(全国项目、地方项目山东生源的需要提供)外,大学生村官须提供县以上组织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须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须出具相关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签发的《志愿服务证》和服务地相关机构出具的考核证明材料;已录用到机关、事业单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须提交同级组织或人社部门出具的未享受服务基层项目优惠政策的证明材料。

(6)在职或已签订就业协议的,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解约证明或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公办中小学教师须提供所在学校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无业人员需提交就业创业证或处于无业状态的个人书面承诺书(附件3式样)。

(7)教师资格证书。

(8)普通话证书。

(9)本人近期彩色正面免冠2寸照片2张。

3.有关要求。资格审查须本人到场,不得委托他人。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指定材料,均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资格审查通过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加入指定考生群,资格审查后面试、考察、签约等有关事项通知均在官方网站和考生群中发布。

现场资格审查材料不全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可在资格审查次日17:00前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或解约函(证明)因故不能在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也可在面试后第二个工作日17:00前提供。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三)考试。采取先笔试后面试方式进行。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笔试后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面试空缺,经招聘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可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1.笔试。本次招聘参加烟台市教师招聘统一笔试,招聘岗位笔试时间、内容、形式等另行通知,请关注莱山区人民政府网站。

2.进入面试人员的确定。

根据笔试结果确定笔试成绩合格线,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合格线在莱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岗位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并领取面试通知书的人员,应按规定参加面试。

包含递补情况的面试人员名单在莱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进入面试人员按照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文件规定需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的人员,经本人申请,可免缴面试考务费。

3.面试。面试方式为试讲和专业技能测试。试讲和专业技能测试分值各占面试成绩的50%。面试成绩于本岗位面试结束后公布,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相关事宜在莱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4.合成考试总成绩。按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如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选岗或聘用的,以面试成绩排序,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排序,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

(四)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计划1:2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包含考试总成绩的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在莱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五)考察、体检。烟台市莱山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组织考察、体检。烟台市莱山区教育和体育局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可结合实际自主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并等额组织。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被考察对象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本招聘简章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烟台市莱山区教育和体育局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负担,应聘人员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的,体检费用由招聘主管部门负担。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应聘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应聘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除外)有异议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烟台市莱山区教育和体育局提出书面申请,并由烟台市莱山区教育和体育局组织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由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必要时,烟台市莱山区教育和体育局可以要求重新体检。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应聘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莱山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烟台市莱山区教育和体育局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按照管理权限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由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后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根据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有关政策规定,本次招聘的幼儿园教师,属于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四、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各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招聘政策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程序全过程,如发现有条件不符、提供材料不实、考试作弊的,将随时取消应聘人员资格。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招聘工作具体事宜请咨询烟台市莱山区教育和体育局,咨询电话:0535-6891675。

网上报名期间初审复核电话:0535-6891373。

招聘报名、公示、公告网站: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ytlaishan.gov.cn/)。

本简章由烟台市莱山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4年烟台市莱山区教育和体育局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岗位需求表.pdf

          2.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式样).docx

          3.《个人无业承诺书》(式样).doc

烟台市莱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5月14日

福建省福州市罗源县2024年补充招聘中小学参聘教师公告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笔试服务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4〕2号)文件精神及罗源县2024年参聘教师招聘工作需要,现将罗源县补充招聘中小学参聘教师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补充招聘64名参聘教师岗位及要求(见附件1)。

  二、报名方式及报名对象

  (一)报名方式:考生进入罗源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uoyuan.gov.cn)查询罗源县2024年补充招聘中小学参聘教师公告,扫描二维码报名(见附件2)。 

  (二)报名对象:

  1.报考基本条件:

  除具备《罗源县202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参聘教师公告》中规定的资格条件外,报考者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参加了福建省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统一笔试。(2)符合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3)笔试综合成绩为百分制的50分(含)以上,且专业类别相同。

  2.不得报考的对象:

  (1)在福建省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统一笔试工作中,已被原报考岗位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2)罗源县教育系统在编人员、聘用制编外人员及参聘教师。

  三、报名时间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17日8:00至5月21日17:00

  报考者在报名时提供的本人联系电话号码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原则上要求在签订聘用合同前不得更改。否则,因双方联系障碍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2.发布资格审查人员名单时间:2024年5月22日

  3.资格审查

  时间:2024年5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地点:罗源县教育局(罗源县凤山镇九大中心2号楼3层会议室)。

  资格审查按照报考者笔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资格审查。各岗位审查合格人数与录用计划数达到规定的比例3:1后,不再对其他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4.资格审查材料:

  (1)罗源县2024年补充招聘中小学幼儿园参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3)。

  (2)罗源县2024年补充招聘中小学幼儿园参聘教师面试资格审核材料清单(见附件4)。

  (3)笔试成绩报告单。

  四、政策咨询

  政策咨询电话:0591-26837730。政策咨询电话开通时间为报名时间内,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五、其他事项   

  除报名环节外,本次招聘工作信息发布、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定岗、聘用、监督等环节均按照《罗源县202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参聘教师公告》(http://www.luoyuan.gov.cn/xjwz/zwgk/gggs/202402/t20240223_4781261.htm)执行。

  本公告由罗源县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法规办理。

  附件:1.罗源县2024年补充招聘中小学参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2.报名二维码

      3.罗源县2024年补充招聘中小学幼儿园参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4.罗源县2024年补充招聘中小学幼儿园参聘教师面试资格审核材料清单

      5.诚信报考承诺书

附件下载

广东中山市古镇镇人民政府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任教师)公告

古镇镇是闻名国内外的“中国灯饰之都”,辖区面积52.2平方公里,是中山市首批教育强镇。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及有关文件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事业单位人员40名,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1.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及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人员。

  2.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招聘公告规定的可报考。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1.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与网络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

  2024年5月17日至2024年5月23日。

  (二)报名方法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考人员请登录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公开招聘网上管理系统(网址:https://jyrc.zsedu.net)进行报名操作。

  (三)报名资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在报名系统上填报,须亲笔签字确认并上传);

  2.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已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者可不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整本全页,应届毕业生提供)、国(境)外取得学位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的,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专业名称、所修课程及毕业时间证明(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

  3.岗位所要求的有关证书、证明材料(如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方向证明、获奖证书、荣誉证书、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材料等材料);

  4.已与我市公办中小学校签订在编人员就业协议或进入体检考核公示等环节的在编拟聘人员须提供拟聘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本市本系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应聘人员应遵守诚信原则,原则上只能与本市一所学校签订就业协议。

  (四)报名要求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同时报考多个岗位者视为无效报名。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2.应聘人员应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条件及所应聘岗位的规定具体条件。报名时应确保所填各项信息真实有效,凡以虚假信息报名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3.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人员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其他应聘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

  4.招聘岗位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列入专业目录的,不得报考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聘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应聘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除专业目录列出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应聘)岗位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须毕业院校教务处或研究生处盖章)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人员按所获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和成绩单参照相近专业报考,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中文和外文版本的成绩单。

  (五)网络资格初审

  网上报名结束后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和要求,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网络资格初审。初审不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应聘人员可通过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公开招聘网上管理系统查询审查情况,并保持电话畅通。处于返回修改状态的人员务必于2024年5月27日17:00前修改上报,逾期视为放弃报名。

  (六)现场资格确认

  初审合格者须到现场进行资格确认。

  时间:2024年5月29日9:00-17:00

  地点:中山市曹步初级中学(中山市古镇镇西安上街14巷36号)。现场资格确认须提交报名所需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通过现场资格确认者方能参加笔试。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违纪违规行为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七)打印准考证

  通过现场资格确认的应聘人员应于2024年5月31日至2024年6月1日在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公开招聘网上管理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

  六、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主要测评基本能力,以闭卷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2.笔试时间:2024年6月2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公开招聘网上管理系统上公布。

  (二)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笔试合格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成绩相同时,视为并列。如果合格人数达不到1:5的,按照实际入围人数进入面试。

  面试人员名单将于笔试成绩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古镇镇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安排在招聘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具体事项通知将于笔试成绩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古镇镇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入围面试人员因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3.面试形式:文化课专任教师岗位采用试讲+答辩形式;音体美专任教师岗位采用技能测试+答辩形式。重点考察政治素质、职业道德、专业素养等方面内容。

  4.面试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在中山市古镇镇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通知。

  5.面试满分100分,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综合成绩,不能进入体检。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6.面试结束后,考试综合成绩按下列方式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66分。未达合格线的,不能列为体检和考察对象。

  7.考试综合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将于中山市古镇镇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七、体检

  根据合格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从高至低的排名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面试组织单位另行组织面试。

  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要求执行。

  具体体检事项安排、体检结果将以电话联系方式另行通知。

  八、考察

  体检合格应聘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九、公示与聘用

  应聘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中山市古镇镇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十、其它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的拟聘者,取消聘用资格:

  1.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

  2.不服从组织调配的;

  3.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4.放弃聘用资格的;  

  5.应届毕业生未能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岗位所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

  6.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未能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的;

  7.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古镇镇人民政府办理聘用手续时审核材料不通过的;

  8.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应聘人员报名时原则上需提供相应或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2024届毕业生,可持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报名应聘,如报名时无法提供,须提交《个人承诺书》(见附件2),承诺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与学段相应或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拟聘人员须取得与学段相应或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才能办理聘用手续。

  (三)关于招聘岗位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本次招聘报名首日,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社会人员年龄详见附件1。

  (四)关于递补的说明。因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出现拟聘岗位空缺的,可在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并按照本公告要求进行体检、考察、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五)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落实相关回避规定要求。

  (六)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七)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八)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本公告由中山市古镇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60-22357276,联系人:蔡老师

  投诉电话:0760-22348836,联系人:区女士

  附件:1.中山市古镇镇人民政府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任教师)岗位表

      2.个人承诺书

  中山市古镇镇人民政府    

  2024年5月14日       

广东深圳市罗湖区区属公办中小学2024年5月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5月深圳市罗湖区区属公办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深圳市罗湖区区属公办中小学2024年5月计划公开招聘教师79名,具体岗位见《深圳市罗湖区区属公办中小学2024年5月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报考者可通过罗湖政府在线(http://www.szlh.gov.cn/)、深圳市罗湖教育应用网(http://www.luohuedu.net/)、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考试院专栏(http://hrss.sz.gov.cn/szksy/,以下简称市考试院专栏),查阅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

  二、招聘对象

  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以上毕业人员,以及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21〕34号)和招聘公告规定的港澳居民。

  报考者须于报名首日(即2024年5月13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三、招聘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身份

  社会人员。

  2.报考学历

  (1)考生的学历、学位须与岗位要求相符。低学历不能报考要求高学历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低学历要求的岗位,但必须符合岗位表中相应学历的专业和学位条件及其他资格条件,如:岗位要求最低学历本科、最低学位学士,本科和研究生专业均要求数学,如考生的研究生专业为数学,应具备相应的硕士或博士学位;如考生的研究生专业为非数学,本科专业为数学,还应具备相应的本科学位。同时,考生应在规定日期前取得最高学历的学历学位证书,逾期未取得的,不予聘用。

  (2)非深圳市户籍(生源)的报考者须取得普通高等院校(非在职)本科以上学历及学士以上学位方能报考。

  3.报考专业

  (1)报考者的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2)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岗位要求学历为“研究生”,专业为“体育学”,若报考者本科的专业为“体育学”,但研究生的专业为“心理学”,则不符合要求。如考生所学专业未包含在目录中,其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必修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如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为“XX专业”(代码为6位数),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该“专业”的上一级“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可按前述规定以相近专业报考。

  4.报考年龄

  在《招聘岗位表》“与岗位有关的其他条件”中有年龄限制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表》要求的年龄报考;其他条件中没有年龄要求的,报考年龄要求为40岁以下(即1983年5月13日之后出生)。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网上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不受理现场报名)。报名人员须于2024年5月13日10:00至5月17日17:00完成报名,并打印报名表。具体报名程序和方法见《深圳市人事考评报名系统网上报名操作说明》(附件3),也可登录深圳市考试院专栏:http://hrss.sz.gov.cn/szksy/查询。

  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期间,在未完成报名信息和岗位确认的情况下,报名者可修改除姓名、身份证号、证件类型、手机号码外的其他报名信息及岗位信息,岗位提交确认后不可修改报名信息和报考岗位。未在规定的报名期间完成岗位选报的,视为放弃报名。

  2024年5月15日将公布一次无人报考的岗位(如没有无人报考岗位,报名期间将不公布),5月21日将公布各岗位的最终报名人数。

  (二)资格初审

  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最终依据。报考人员须对报名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本人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和要求的,相关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资格初审只是对考生填写报考信息的初步审核,资格审查贯穿聘用全过程。如出现岗位无人报名,则取消该岗位招聘。

  (三)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者请于2024年5月29日10:00后登录深圳市考试院专栏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

  五、笔试

  笔试委托深圳市考试院统一组织。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两证缺一不可)参加笔试,笔试考场规则详见准考证。

  (一)笔试科目及内容

  教育类考题按3个不同学段的招聘岗位命制:分别为高中与职校、初中、小学。具体参见《招聘岗位表》。

  共考两科,一科为客观题,一科为主观题,最终笔试成绩=(客观题成绩×50%)+(主观题成绩×50%);笔试内容为教育政策法规、教育基础理论、教师职业素养和教学实施要求。笔试内容范围及考试大纲请登录深圳市考试院专栏查询。

  (二)笔试时间

  统一安排在2024年6月2日(星期日):第1场为客观题,笔试时间为上午9:30—11:00;第2场为主观题,笔试时间为14:00—15:30。

  (三)笔试地点

  考场将实行随机分配,具体安排及要求详见准考证。

  (四)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将于2024年7月1日16:00后公布。考生可通过人事考评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登录深圳市教育局网站查询合格线。

  六、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对象

  在笔试合格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每个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将全部笔试合格人员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

  面试前,深圳市罗湖区教育局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书面告知相关事由。入围面试人员因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深圳市罗湖区教育局应当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资格复审办法将另行公布。

  (三)须提供的材料

  1.社会人员应提供的基本材料:①报考者本人报名表;②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④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执(职)业资格证(如岗位要求);⑤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报考的,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2.有下列情形的,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1)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已经离岗的可开具离岗证明)、该工作时间段的社会保险缴纳记录以及其他能证明有相应工作经历的材料(如工作合同或工资单等)。国(境)外归国人员无法提供社保缴纳记录的,以原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为准。

  (2)岗位要求英语、职业资格等级的,高于要求等级的均为符合条件,须提供相应等级证书(大学英语四、六级的可提供大学英语相应等级考试425分以上的成绩单,专业英语八级证书)。在官方语言是英语的国家留学2年以上的留学生,报考具有大学英语四、六级要求岗位的,可不提供相关证书,但需提供留学证明资料。

  (3)岗位条件要求专项方向的,须提供由毕业院校出具专项方向证明和毕业成绩单。如小学体育教师岗位,专业要求“体育教育”,与岗位有关的其它条件要求“篮球专项方向”,考生持有“体育教育”专业毕业证外,还须提供由毕业院校出具的所学专项属于“篮球专项方向”的证明,以及提供毕业成绩单。若毕业证书已有明确体现,则不需提供相应证明。

  (4)留学回国人员在提供学位证书的同时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报考者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5)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21〕34号)规定的港澳居民报考的须提供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学历学位证书、港澳地区《无犯罪纪(记)录》(可在考察环节提供)、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

  (四)其他要求

  1.报考者所提供的复审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不予进入面试。

  2.资格复审只是对报考者填报信息和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核,资格审查贯穿聘用全过程。

  七、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及地点由深圳市罗湖区教育局确定并通知获得面试资格的报考者(见面试通知书),并在深圳市罗湖区教育局门户网站公布。

  (二)面试形式及面试组织

  面试由深圳市罗湖区教育局组织,面试的具体形式见面试通知书。

  报考者凭本人面试通知书及有效居民身份证(二者缺一不可)参加面试。

  八、体检与考察

  (一)确定体检人选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深圳市罗湖区教育局结合考试情况划定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并在考试结束后在深圳市罗湖区教育局门户网站上另行公布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在综合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量等额的体检人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入围体检人选;笔试和面试成绩完全相同的,由深圳市罗湖区教育局组织加试确定入围体检人选。

  入围体检名单将在面试工作结束后在深圳市罗湖区教育局门户网站上公布。

  (二)体检安排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在深圳进行,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由深圳市罗湖区教育局另行通知。

  体检工作要求和程序、工作纪律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体检医院将在体检表上签署体检是否合格意见,体检合格方可聘用。体检结果由深圳市罗湖区教育局另行通知。

  (三)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将进入考察环节。由用人单位成立不少于2人的考察组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进入考察阶段的人员应提交《违法犯罪记录查询授权书》,不提交授权书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

  根据《深圳市公开招考中小学教师适岗考核工作指引(试行)》(深人社发〔2012〕209号)进行为期3个月的教学适岗实践考核,并安排资格复审之外的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察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按程序取消聘用资格。

  九、公示与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将在深圳市罗湖区教育局门户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由深圳市罗湖区教育局自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拟聘用人员备案手续,并及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因考生原因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1年内未办理聘用备案的,取消聘用资格,确有正当理由,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以适当延长。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相关薪酬待遇。

  十、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深圳市罗湖区教育局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完成。

  十一、试用期

  招聘单位应当与新聘人员约定试用期,并在聘用合同中明确,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其中新聘人员属初次就业且与招聘单位订立聘用合同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十二、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者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和报考指南,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招聘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4年5月13日。岗位要求取得相关证书的,必须在2024年5月13日之前通过考试、认定或评审,且必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岗位要求的证书(只是通过考试、认定或评审但至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证书的,视为不符合要求,岗位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且所取得的证书类别必须与岗位要求相一致(例如报考高中岗位的需提供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初中岗位的需提供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仅有小学教师资格证则为不符合条件;报考小学岗位的需提供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现专业技术职务与原专业技术职务关系请见《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对照表》(附件4)。

  (三)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可按自然年或学年计算,其中的教学经历指学校教学经历(经深圳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或审批的教育培训机构的教学经历,可视为相应学段相关学科的任教经历)。接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期间的实习经历、兼(专)职工作经历和社会人员的兼职经历和非工作培训不予计算。

  (四)新聘人员在罗湖区教育系统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五)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人社部发〔2023〕58号)进行处理。

  (六)未尽事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有关规定执行。

  (七)本公告所指日期、数字或等级均包含本数。

  (八)教育行政部门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以任何形式组织考前培训。

  (九)招聘查询网址如下:

  1.罗湖政府在线:http://www.szlh.gov.cn/

  2.深圳市罗湖教育应用网:http://www.luohuedu.net/

  3.深圳考试院专栏:http://hrss.sz.gov.cn/szksy

  (十)具体咨询电话

  1.咨询电话:0755-22185773

  2.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十一)本公告由深圳市罗湖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深圳市罗湖区区属公办中小学2024年5月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面向社会人员)

    2.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3.深圳市人事考评报名系统网上报名操作说明

    4.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对照表

    5.深圳市罗湖区区属公办中小学2024年5月公开招聘教师有关问题的解答

    6.工作经历证明(模板)

    (以上附件可从罗湖政府在线、深圳市罗湖教育应用网、深圳市考试院专栏网站下载)

深圳市罗湖区教育局

2024年5月8日

 

附件:

1.附件1:深圳市罗湖区区属公办中小学2024年5月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面向社会人员).pdf

2.附件2: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3.附件3:深圳市人事考评报名系统网上报名操作说明.doc

4.附件4: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对照表.docx

5.附件5:深圳市罗湖区区属公办中小学2024年5月公开招聘教师有关问题的解答.doc

6.附件6:工作经历证明(模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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